曾一审获赔三千万轧机专利被宣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5日02:15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郝涛)昨日记者获悉,昔日沸沸扬扬的2980万元中国专利侵权案又有了新进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第9469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中国专利赔偿第一案中涉及的“一种轧辊小挠度、高刚度轧机”专利权无效。

  记者了解到,这个决定使得这起一审判决赔偿额高达2980万元的专利侵权案风云突变,一审胜诉的郑州拓普公司因为所拥有的专利已无效,未来的前景堪忧。

  近年来,拓普公司的董事长郑红专和总经理赵林珍夫妇的轧机专利在知识产权界名声很响。2002年开始,拓普公司相继把国内多家轧机生产、制造、使用单位告上法庭,称这些单位侵犯了他们的专利权,北京的泰隆公司也是被告之一。对此,泰隆公司大呼冤枉,该公司称,他们所用的生产技术与拓普公司并无关系。去年,郑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泰隆公司等被告侵权,泰隆公司要赔偿拓普公司2980万元。

  对此,泰隆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无效申请。经过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7年2月2日做出决定,1939年美国的一项专利,其技术特征可完全覆盖郑红专的专利内容,故涉案的专利全部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这个审查决定使事件发生了根本变化。据了解,此案的二审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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