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在工棚病床前为农民工开庭,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5日06:00 光明网
吴仁寿

  8日上午,重伤在身卧床不起的重庆籍农民工胡水三在自己病床上惊喜地当了回法庭原告,海口市秀英区永兴法庭的法官们专程将巡回法庭“开”进了他住的工棚,并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从立案到结案,成功地为在采石场打工时被石头砸伤的胡水三讨回了8万元的事故伤残补偿金(2月10日《新华每日电讯》)

  胡水三对记者说:“眼看就要到春节了,我想回四川老家,但还是不能下床。思来想去,我决定再向采石场老板索要8万元的赔偿金,用以支付日后的医药费”。2月7日下午,胡水三托工友试着给永兴法庭打了个电话,表达想通过法庭索要补偿金的想法。“当时打电话的时候,正值下班时间,没想到庭长王再燕了解情况后,不但答应了我的请求,还考虑到我行动不便,决定将巡回法庭‘搬’到我住的工棚,在病床前现场开庭,并很快有了结果。”

  读罢此则新闻,笔者不禁为永兴法庭法官们的所作所为感动。针对一个农民工的特殊情况开通“绿色通道”,将法庭“搬”到了弱势个体的身边,就地开庭,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这种灵活审理方式,表明了法官们心中装有群众,把老百姓的难题作为工作的方向,用心去为老百姓办实事,让司法更好地贴近人民群众,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不仅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亲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的法律服务宗旨,而且把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和亲情送到了渴望法律救助的个体群众的心坎上。

  过去,老百姓总是认为法院工作神秘,暗箱操作。认为法官是“吃了原告吃被告”,谁沾上了谁倒霉,形象很差。这种“以民为天、以法为上、以廉为本”,上门巡回法庭服务,贴近民众的审判模式,既是展示和提升法庭、法官形象的平台,更让老百姓亲眼见到了人民法官的清正形象,感受到了法律、法官的亲和力,密切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效树立起法院裁判的威信和亲民的形象,真正体现了人民法院“公正和效率”的永恒主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核心内容。法院是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如何将国家赋予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有机统一,真正做到司法为民、用权于民,是法院当前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秀英区永兴法庭的法官们,专程将巡回法庭“开”进了农民工病友住的工棚,这不但是司法“两便原则”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司法为民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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