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烟花爆竹开禁 春节期间设立临时燃放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5日09:21 南方日报

  本报讯为了增加春节喜庆、传统的节日气氛,惠州市公安局会同安监局、园林局经考察选点,日前决定将新建成的江北东江公园二区广场作为烟花爆竹临时燃放点,在春节期间限时向市民开放。烟花爆竹临时燃放点原定的开放时间为2007年2月17日(大年三十)至3月4日(正月十五)每天的15时30分至22时30分。但考虑到年三十晚市政府组织的大型烟花晚会燃放地点与临时燃放点相距较近,为了做好安全工作,公安部门经研究决定将临时燃放点的开放时间推迟到2月20日(正月初三)。

  据了解,惠州市区自1993年1月1日开始全面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至今已经有十多年。

  李长虹林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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