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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我真的不是很重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5日02:12 中国青年报
珊瑚
我常常想这个人对我不是很重要,因为每一次的见面他都会让我气得跳脚。 我坐了两个小时的公交车去看他,他的生存环境极其恶劣,到处是滚滚的烟土灰尘。咳咳不止中我看见他高高的个子,穿着一件大大的运动背心走来。两年不见,总该给一个热情的拥抱吧?谁知他皱皱眉头,毫不客气地扔出几个字:“你怎么还那么土!”天!晕倒!且不说我特地挑了最喜欢的黑色衬衣,就连头发也是刚刚挑染过的啊!只是头发长度还和几年前一样短得毫无变化。甚至来不及抗议,他的两只类长臂猿的手臂就粗鲁地把我搬到他面前。抬头看见他邪恶的笑容,我不由得发出哀嚎。这流氓,两年不见居然已经比我高了快两头了,可怜的我对其只能仰视,真是尊严扫地,更可悲的是翻身无望了。 他对我真的不是很重要,我只喜欢优秀的孩子,而他真的是劣迹无数!他六岁上学,学前班两年,一年级两年。至于其间老师拜访家长,家长拜访老师等事件层出不穷。以至于哪段时间没有见到他挨训,大家都会觉得这日子过得都不像日子了。他一向倔强,不轻易哭泣。然而有一次,却见他哭得肝肠寸断、悲痛欲绝。大家却怎么也问不出来缘由。直到最后才搞清楚:老师布置大家打扫教室卫生,一等老师前脚出门,他后脚就蹿上讲台,挥舞着笤帚吼:“谁敢打扫卫生我就扁谁!”诸同学哗然色变,后报告老师,老师则哗然大怒,结果是他无所谓似的回家,然后哗然大哭。 他对我真的不是很重要,他是如此的调皮并且冒着傻气。他曾经养过很多动物,常见的猫狗金鱼就不说了,斑鸠,兔子,刺猬等等等等,甚至还有癞蛤蟆。如果你以为他是很有爱心的那你就错了,他曾经饿死过八只不知名的雏鸟。饿死的原因是他坚信自己能比鸟妈妈更好地养育它们。他用麦粒喂这些雏鸟,可怜的小东西们根本就咽不下去,最后统统饿绝倒毙。我没能看到他事后沮丧的表情,前文说过他是不爱哭的,我有幸的是又一次见到他哭得稀里哗啦的场景。所有的原因都是因为一只小鸭子,一只黄澄澄毛茸茸可爱无比的小鸭子。如果这只鸭子有先见之明或者听闻过他种种劣迹的话也许就不会寸步不离地跟在他后边。他很兴奋,如愿以偿地成为了一只鸭子的妈妈。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是这只可怜的鸭子最终死在了“妈妈”的脚下——他一个不小心,转身就把小鸭子踩在脚底下啦。然后我就看到他哭了,他哭了很久,过了很久之后他郑重地把鸭子埋在了院子里的一棵石榴树下,然后每隔三个小时扒开看一下鸭子有没有复活。 他对我真的不是很重要,以上所有事迹都只是他劣迹长河中的一朵小小的浪花。等到我大学寒假回家的时候,他已经成功地成为乡邻教育孩子的典范——反面榜样。他彻夜不归,沉迷网络游戏。我的手脚在那年冬天都受冻了,连着下了好几天的大雪。可是这也阻挡不住他痴迷游戏的心。他总是等待老父沉息入眠之际,悄悄地溜去网吧。父母老师的殷殷劝阻乃至苛责,他仿佛走火入魔,置若罔闻。抑或是十五岁少年叛逆的心?我不可得。我曾于雪夜寻他一次,温暖的网吧里,他沉醉于游戏中,好久没有发现我的到来。我等到他发现我,然后他沉默地下机,随我离去。寂静的雪夜,只有我和他踏在雪上咯吱咯吱的声音。对于他的世界,我实在是了解得太少。 他对我真的不是很重要,没有等到我大学毕业,他就到北京打工去了。他刚满十六岁,和我差不多高,走之前也没有打电话通知我。通知我有什么用呢?他花费巨多,艰难地升入家乡一所很烂的高中,然后是无休止地逃课,继续没日没夜地游戏,并且多了一项新的内容——早恋。感谢早恋吧,他因此争风吃醋一板凳腿砸在了情敌的脑袋上。最终他完成了他的夙愿——可以不再上学了。 你看,他对我真的不是很重要。他是如此的劣迹斑斑,不能让我以骄傲的语气向别人夸耀。相反,我应该对他很重要才对。 他经常求我帮他挖耳朵,拔白头发,帮他做作业。他偶尔会给我打电话,然而说不上十句就挂掉了。他还会盼着我假期回家给他带礼物。哦,差点儿忘了,他还很喜欢跟着我。那年高考失败。一个有很多星星的夜晚,我发誓我只是想出去走走,别人的闲言碎语就让它去吧,我才不会在乎,我真的只是出去走走。然而他可恶的一步步地跟在我的后边,破坏了我完美出游的心。我控制着眼泪,哄骗他,恐吓他,叫他回去。然而他固执得差点儿让我的眼泪掉下来。最后实在走不动的我只好和他在学校后边的小铁路上坐到了月偏西天,怏怏地回家。 对,我对他来说是很重要的。在他的心里,一直是以我为骄傲的。我可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大读闲书,我可以偶尔拿星点的稿费炫耀一下,我可以每周两次去练我喜欢的跆拳道,我还可以在象牙塔里自由地进行恋爱实习……而他现在在北京的一家保安公司做一名普通的保安。他花了几百元钱去学电脑,结果因为毫无基础,听不懂课,不了了之。值夜班的时候他总是感觉夜晚太长,我想他必定是后悔少年时的孟浪了。因为每当听到我对学业抱怨的时候,他总是目露凶光,怒气冲冲。现在的他计划去学一门技术,他想奋斗在这个城市,虽然,沮丧的时候他说他想回家。 我对他是很重要的。喜欢穿衬衣牛仔裤的我在他看来像是几十年代的人,但是过马路的时候他紧紧地用两个我手掌大的手牵着我;他嘲笑我整日读书,竟连蓝牙为何物都不清楚,然而还是耐心地给我解释清楚。我记得在北京第一次见面,他去接我时就把他的银行卡甩给我,简单的一句:你刚到北京,花钱的地方多,拿着花。而我知道他一个月好的时候就1000元钱。我带他去划船,其实他盼了很久可以去玩,他笑得像个孩子。其实他根本还是个孩子。他今年十八岁,身高一百七十八厘米,他可以轻松自如地搂着我,坏坏地说“你有没有发现,和帅帅的我走在一起,回头率高了很多哦!” 我大他六岁,他叫我姐姐。 我会为他哭泣,他对我真的不是很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