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全程录像 翻供率下降10%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5日06:26 中国新闻网

  “全程录音录像总体效果不错,但从我调取的一些录像资料看,仍有些问题值得重视:有的讯问人员在讯问时抽烟;有的讯问人员在讯问时来回走动;还有的讯问人员用手对嫌疑人指指点点,等等。这些虽然是讯问时的一些细节问题,但我们不能掉以轻心。”近日,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志伟在该市检察工作会议上告诫参会的各位区、县检察院检察长,执法细节折射执法理念,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需要从执法细节做起。

  据介绍,自2006年1月1日起,南京市检察机关便开展了对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全程录音录像,全年共对172起案件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实行全程录音录像以来,职务犯罪侦查案件翻供率由原来15%左右下降为现在的不足5%,对干警办案行为的投诉率也下降了15%。”南京市检察院纪检组长于泽滨说。

  去年年底,南京市检察院对该市职务犯罪案件的录音录像工作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刘志伟抽调了部分案件的录像带亲自进行了观看。“全程录音录像提高了我们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心,但我们还做得不是很完美。”刘志伟说。接着,讯问人员在讯问时抽烟、来回走动、指指点点,甚至讯问人员的衣着和讯问语气都成为刘志伟在大会上的批评对象。“大家不要以为我在小题大做,当这些录像带拿到法庭上播放时,会直接影响到我们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形象,甚至还会影响办案质量。”刘志伟说,“全程录音录像不仅仅是防止被告人翻供,而且要成为检察官文明办案、规范执法的监督‘武器’。”

  在该市检察工作会议上,刘志伟要求该市检察机关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坚决防止录音录像资料缺少重要细节,按规定录制讯问场所的场景和起止时间,全面准确地反映讯问工作的全程全貌;二是要坚决杜绝讯问工作中出现不规范的行为,做到衣着、举止、用语规范;三是讯问人员必须和嫌疑人保持一米左右的距离,不得与嫌疑人有任何随意性的身体接触;四是坚决禁止弄虚作假。不对讯问工作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或者对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进行剪辑删改的,将作为严重违纪行为,与违法办案行为一并严肃处理。(记者崔洁 肖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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