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的权力也应直接明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6日00:04 红网

  从今年起,教育部部属高校领导离职前,必须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交接内容,必须说明重大经济决策和经济事项决定的程序和效果情况。教育部日前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交接工作并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交接内容的通知》,首次向各部属高校和各事业单位明确,领导干部交班须过经济责任审计关。各直属高校要由主要领导主持交接工作,召集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必要时可要求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通知明确表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推动依法治教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2月25日《新京报》)

  有人用“反腐风暴刮向高校”这样的字眼,来形容教育部新出台的“大学领导离职须审计经济责任”这一规定。因为,这样的动向,“意味着继大力惩治党政官员腐败、司法腐败以及交通、银行、医院等行业腐败之后,中国开始将反腐触角深入被誉为‘净土’的高等院校。”

  在笔者看来,拥有“间接权力”的高校,早就应该将他们手中掌控的间接的权力,在公共层面加以必要的明晰。某种意义上说,接连发生的高校巨资违规使用事件,不过是催化和加剧了这个过程的进行和最终结果的到来——间接权力的直接明晰,是一个发展中的健全社会的特质和必备的体制基本构成元素之一。

  和任何体制转型中的机构一样,现存的高校群体组织构成方式,拥有“必然”而肥沃的腐败和违规事件发生的根基和土壤。最明显和最大的特征就是:极端资源垄断,并且监督缺失。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社会网络中的个体,高校本身拥有的间接的权力,在各种各样的利益驱动下,诱发、发生各种直接和见解的权利、利益的转化,也就不难理解了。高校个体和高校群体之间,也很容易形成内部的利益同一体和群体的利益共同体。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在狭隘的公共利益的范畴内,间接的权力也就很容易演变成直接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必然导致暗箱操作的可能以及各种内部潜规则的存在的天然构成,发生高校领导违规和领导群体集体违规事件,也就不难理解了。

  笔者认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不能因为主观的“纯洁”“净土”的前提性假定,就放松,或者是放弃了对它的监管和监督,尤其是那些存在于体制庇佑下的国家性垄断机构和部门,比如高校群体。前提“善”的假定和监督的缺席,只能导致权力的恶性蔓延和膨胀,甚至极端的腐败,不管这样的权力是如何的间接和温和。

  不言自明,作为权力,不管是直接和间接的,都应该得到明晰,要权责分明。因为,权力不可能单独存在,更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实现交换。

  公平和正义的实际效用,要渗透在社会的方方面面和角角落落。公共资源应该惠及到社会中每一个需要的个体,公共利益也不应该被亵渎和霸占,成为某些个人和利益集团手中名为大众、实为中饱私囊的掩饰的道具。在这个过程中,明晰各种各样的间接的权力,对它们加以必要的规范和制约,重要而迫切,值得社会各界重视和积极关注。

稿源:红网 作者: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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