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花样新宁夏警方发警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6日08:16 法制日报

  本报银川2月25日电 记者周崇华 今天,是节后上班的第一天,宁夏公安厅金融管理办公室发出《关于提醒城乡居民警惕非法集资活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提醒广大群众时刻警惕各种手段花样翻新、种类繁多的非法集资活动。

  据介绍,近年来,宁夏个别企业未经批准,以各种名义向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潜伏着严重的社会问题。当前已暴露的非法集资形式主要有借用种植、养殖、项目开发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通过入股分红、认领股份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以造林、返租、产权式商铺等名义吸收公众存款进行非法集资等,具有隐蔽性、伪装性和欺骗性。他们往往巧立名目,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大肆进行广告宣传,极具诱惑力。非法集资主要靠用新集资的钱还旧集资的账来维持运转,参与集资者的利益无法得到保证。少数先入者侥幸获得一定回报,众多后入者将会血本无归、生活陷入困境,危及社会稳定。

  公告要求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和银行工作人员不得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更不得支持、包庇、纵容和组织非法集资活动。否则,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行为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因参与非法集资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纠纷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对以上访为名煽动群众闹事者,依法严肃处理。

  公告希望广大城乡居民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警惕非法集资陷阱,谨防上当受骗。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者,要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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