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主城房价最高只涨20元/平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6日16:23 中国新闻网

  从2月1日开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房地产项目结算时将面临严格和全面的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新社发 刘道伟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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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今年起,全国各省市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平均提高2倍。昨日,市发改委对此首次发布评估报告称,此新税政不会对重庆房价产生大的影响。

  与1988年的暂行条例相比,此次修订后的《条例》中,将每平方米年税额提高了2倍。提高后的标准为: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大城市为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为1.2元至24元;小城市为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6元至12元。

  “这是我国近20年来首次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市发改委发布的《近期新税政及其对重庆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影响分析》说,这意味着2007年的房地产业调控进入全面落实阶段,同时调整幅度和力度加大。

  该分析报告称,结合我市实际,新税政的影响,初步分析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首先,我市房地产开发的总体成本将上升。去年,主城区、三峡库区和渝西地区的经营性土地供应量分别为2.1万亩、3733亩和3302亩。假设我市今年土地供应情况与去年相当,按主城区最多每平米增加20元、区县每平米最多增加8元计算,则土地使用税一项成本将总共增加3.8亿元,其中主城区最多增1.1亿元。

  其次,土地使用税的提高,对房价影响不会很大。就以主城区土地使用税最高30元/平方米计算,容积率(指房产项目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容积率越低,居住舒适度越高)按平均1.5-3计算,每平方米的房价也不过增长10元—20元,相对我市主城区平均房价3072元∕平方米,增长了0.3%-0.6%。也就是说,买一套90平方米的住宅,总价仅增加900-1800元。

  再者,新税政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实行了税收减免,将对我市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发展起到推动作用,进一步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该报告还表示,由于我市现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同类别、等级的土块所征的税率不一样,我市将加强对主城区和各区县的调研,尽快制定出符合市情的税额调整方案。(邓全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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