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个单位自建房揭秘:自建房不是开历史倒车(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7日07:41 中国新闻网

  房子能否上市 相关细则政府尚未出台

  据了解,金鹤苑目前正处于“大确权时期”,房产证目前还没有拿到,估计今年就可以办妥,获得“小确权”。

  按照法律规定,所谓“确权”就是经过房地产申报、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大确权是确权到开发商名下,随后才是产权分割,即把开发商名下的物业交易过户到购房业主名下,之后才可以申领房产证。对于金鹤苑来说,获得大确权就意味着广钢集团获得了金鹤苑22栋楼的使用权,即获得了一张大房产证。产权分割后,如果关于经济适用房上市的政策一旦出台,金鹤苑的业主们就可以凭借自己的房产证自由进行房屋买卖。但是钟炎雄对记者明确表示:“如果拿到房产证,我也不会卖房子的。我又不是老板,不炒楼,这是我自己的房子,不会轻易卖的。”

  对于广钢的经济适用房模式,广州市国土资源局一位官员认为这属于企业的市场行为,作为政府部门不应发表什么意见,但是他肯定,只要对群众有好处,广钢的做法还是值得提倡的,同时他觉得经济适用房的出现对平抑广州的房价会有一定的作用。

  然而也有广州房地产专家认为,这样的政策容易导致特权单位变相福利分房和集资建房,引发新的社会不公现象,但应适当允许单位兴建产权不得转让的集体宿舍或周转住房,以解决职工住房困难;而对于居者有其屋作为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理解,也应当理解为人人都能住上适当的住房,但并不一定要所有人都拥有住房的产权。

  有钱单位买地建房不允许

  在今年的广州市两会期间,房地产问题毫不意外地成了会上最热门的话题。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广宁在参加市政协会议小组讨论时说,广州市正在着手制订新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单位在货币分房和实物分房中二选一,只要该单位有土地,且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该单位即可自行建房分给没有享受实物分房和货币分房的住房困难职工。

  广州市国土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解释,其实早在去年9月出台的《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中,就已明确将单位自建房与廉租房、新社区一同归入“政府保障型”住房的供应行列。今后单位自建房,户型全部要在90平方米以下,且销售对象也要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规定,只能面向本单位从未享受过住房福利的员工。

  事实上,这一新的管理办法已经几易其稿,目前尚未出台。来自广州市有关部门的最新信息显示,正在制订中的新办法有三大要素:一是建房主体为部队、中央、省属驻穗单位和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单位;二是这些单位要拥有自有土地、并且符合广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三是项目建设限户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限房价、限供应对象(符合条件的部队人员和中央、省属驻穗单位和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单位住房困难职工)。但与以往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在货币分房和实物分房之间,各单位可以二者择其一,并且提高货币分房的金额。有地有钱的单位自建住房后可实行实物分房,而无钱无地的单位就实行货币分房。这也就意味着,从2000年以来停止的单位自建房又放开了。

  在2000年以前,广州市实行实物分房,此后,广州市停止了实物分房,开始实行货币分房。但是,不少单位职工反映,停止了实物分房后,货币分房所能拿到的买房钱又很少,不足购买商品房。为此,广州市在新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将解决这一问题。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涉及企业多,历史用地又难于统计,目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历史地块有多大、能够解决多少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仍是未知数。但那些有钱的单位想买地建房的构想则肯定是不能允许的。

  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不是开历史倒车

  广钢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陈嘉陵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广钢是广州市第一个自建经济适用房的企业,做到这一点在政策上是如何突破的?

  陈嘉陵:当时广州市提出可以建经济适用房,我们觉得这是一个机遇,因为无论是建福利房还是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都是为了职工。于是我们马上就跟市里有关部门请示,市很支持我们的想法,我们就抓住了这个机遇。

  记者:为了建经济适用房,企业采取了哪些措施?

  陈嘉陵:我们真是下了决心。指派了集团的一位副总经理亲自去抓,同时专门成立了工作小组,而且把建设经济适用房作为一个重大的项目交给职代会,让职工去充分讨论。集团的党政联席会议上也多次讨论究竟如何保证建房的规模成本与效益,要尽可能让职工感到满意。 从设计之初,我们就把图纸、模型公开给大家看,建设过程也反复让大家去参观、提意见。

  记者: 2050元/平方米的均价是怎么定的?

  陈嘉陵:开始也想按照当时广州市经济适用房的物价局批准的下限标准执行2300元/平方米的定价,后来我们将房价定在2000元/平方米左右。既然这是民心工程和经济适用房,那就要考虑职工的经济承受能力。比如本来我们打算盖高层的,这样从投资角度来讲绝对不会亏损,而且还能增加许多住户。但是高层需要安装电梯,随之而来就有电梯费和管理费及职工的承受能力如何等问题,所以在听取职工意见后又修改了设计方案。

  记者:广钢集团在建房过程中赚到钱了吗?

  陈嘉陵:我们把建房成本算好后就直接公布给员工了,成本价和售楼价都先定了就不能再翻悔。但是正好赶上原材料价格上涨,所以我们的压力很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是坚持不加价,经过多方的努力和精打细算,最终刚好收支平衡。其实这也从另外一个方面说明,正是由于企业来自建,所以也逼着企业精打细算。

  记者:作为企业不赚钱,又要花这么大精力去建房,是不是有些亏?

  陈嘉陵:我们专门成立了一个班子来筹划这件事,他们分工明确,工作做得很细致。作为企业,都会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的,但从企业内部来讲,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为了赚钱。我们还要讲求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这不是单单从金钱角度讲回报的。我们要打造一个和谐团队,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增加集团的凝聚力。大家一起努力,和谐的气氛就出现了,这也是带给企业的一种效益。

  记者:从以前的福利分房,到现在的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是不是开历史倒车?

  陈嘉陵:肯定不是。经济适用房与福利分房不一样。经济适用房尽管是单位去建,但是从设计、投标、制造成本、工程质量直到售价等各方面已经参与了市场竞争。我认为政府现在允许单位自建房是两全其美的事。第一,它解决了职工的居住问题;第二,经济适用房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抑制广州居高不下的房价。这不是开历史的倒车,而是螺旋式上升。

  记者:你觉得广钢的经济适用房经验能够在广州市得到推广吗?

  陈嘉陵:金鹤苑只是一个开端,将来的企业和单位肯定会比我们做的更好。我们的做法只是一个借鉴,有用的可以采用,不完善的不用采用。如果由企业来自己建经济适用房,要严格控制成本,而且管理和策划等要非常细致,否则很容易出现亏损。一种可行的做法是,在成本的基础上加5%-10%左右的毛利,消化平均的费用,让企业没有损失,职工也受益。

  目前,市场的房价居高不下,归根到底还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要想把房价调下来,必须提供更多的廉价房,开发商是不可能这么做的。建经济适用房是一个具体的措施,政府的新政策对于抑制居高不下的房价是一个很好的动作。

  记者:以后还会再建经济适用房吗?

  陈嘉陵:金鹤苑建好后,很多没有分到房子的职工都希望集团能够再建新的经济适用房。但是目前我们没有地了,而且现在土地使用很严格,不是想盖就能盖的。如果未来有地、政策又允许的话,我们还是可以再盖经济适用房的,那个时候我们会做得更好、更完善,让更多的员工能够改善居住环境。(记者何涛、胡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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