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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傍大款”应成领导干部的政治戒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7日10:58 中国新闻网
据《天府早报》报道,最近,四川省委连续召开省委常委会和全省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要求该省各级领导干部全面落实中央提出的在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注意净化社交圈,慎交友,交好友,对“感情投资”、“公关勾兑”高度警觉,更不能主动“傍大款”。 警惕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对干部队伍的侵蚀,要求领导干部净化自己的社交圈,避免交友不慎,似乎并不是一个新话题。不过,像四川省这样从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高度,要求领导干部在人际交往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对“感情投资”、“公关勾兑”高度警觉,不能与“大款”发展亲密关系,更不能主动“傍大款”,这样一些具体而细微的要求,应该说具有特别的现实针对性。 也许有人会说,中国传统上是一个人情社会,人际交往中注意人情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领导干部和普通人一样也有自己的亲朋好友,其中可能有一些从事企业经营活动的“大款”,那么,领导干部与这些“大款”从认识到熟识,从熟识到深交,只要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就没有什么不妥当的。但是必须指出,领导干部不是一般的普通公民,手上执掌着或大或小的公权,因此在与亲朋好友交往的时候,必须怀有必要的敏感,严防公权私用。一些“大款”逢年过节给领导干部拜年、送礼,其意义与普通亲朋好友之间的礼尚往来并不相同,他们实际上是在进行着某种“投资”,因此他们并不会把领导干部当成真正的亲朋,而是当成了可以利用的“工具”。领导干部如果缺乏足够的警惕,就会对“大款”的“投资”、“勾兑”掉以轻心,进而可能被“大款”拉下水去,成为可怜而又可悲的牺牲品。 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对“大款”青睐有加,甚至发展到主动“傍大款”,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们对某些“大款”的奢靡生活充满了无限的羡慕与向往。几年前因受贿罪、行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处决的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说过,他“从小城市来到大城市,上上下下都接触一些有钱人和做生意的老板们,看到他们生活得很自在,自己开着小轿车,出入高档酒店,穿的是名牌,喝的是洋酒,身边还带着陪伴小姐,心里有几分羡慕”。胡长清们忘记了一个最基本的道理:作为一个国家公职人员,一个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不应当与“做生意的老板”比排场、比享受,不应该羡慕有钱人、老板的生活方式。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说得好:“身为干部,要多与普通百姓比,多从困难群众想,珍惜现有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在个人待遇上知足常乐。”(2月26日《人民日报》) 领导干部多与普通群众交往,主动深入群众的生活,感受群众的疾苦,就是在以实际行动倡导廉洁从政、情趣健康的良好风气;相反,领导干部如果沉溺于不正当的人际关系不能自拔,整天与一些不三不四、不尴不尬之人过从甚密,与一些“生活得很自在”的“大款”打得火热,其结果很可能就是不知不觉中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方面最为“经典”的一个例子是:四川简阳市原市长王善武,和某石化销售公司张经理是好朋友,一来二往收了张经理的不少好处,张经理有次吃饭时和一个朋友打赌说,什么王市长,在我眼里不过是一条狗,我只要打个电话,看他10分钟之内胆敢不来?电话一打,10分钟不到,王善武果然屁颠屁颠赶来报到。后来,王善武因受贿罪被判刑,最终身败名裂…… 总之,净化社交圈,慎交友,交好友,不能“傍大款”,应当成为领导干部的一条政治戒律。(作者:潘洪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