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药品潜入医疗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8日02:50 新闻晨报

  □记者陈里予

  晨报讯昨天,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06年第四季度药品监督检查抽检不合格药品公告。标识为哈尔滨中药四厂生产的批号为051112的10ml规格双黄连口服液等41项产品因含量测定、可见异物等原因位列黑榜。

  在此次抽检的不合格产品中,除了知名企业生产的产品之外,还有不少上海本地制药企业生产的产品。标识为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30401的1ml:2mg规格的苯甲酸雌二醇注射液、标识为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60602的40mg规格注射用奥美拉唑钠等产品均属于上海企业生产。

  据了解,在这次检查中,在一些医疗机构也抽检出部分不合格的药品。在上海松江普照门诊部抽检发现的标识为安徽三超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60101的8ml:8mg规格的利巴韦林滴眼液因PH值、可见异物不合格而上榜。另外在上海市杨浦区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梅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博康生殖医学医院等处,也发现了不合格药品。

  此次检查中除了药品之外,还有标识为上海德大堂国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6062702的柴胡,标识为上海徐汇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60101的半夏以及批号为060704的太子参等35项中药饮片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记者了解到,2006年第四季度本市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包材抽验分类情况为:药品抽验不合格率为3.55%;医疗器械抽验不合格率为9.48%;药包材抽验不合格率为11.84%。对抽验出不合格药品、药包材和医疗器械的单位,各区(县)分局、稽查大队将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列》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依法查处,并对其实施跟踪抽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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