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事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08:19 法制日报

  编者按

  今年2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京隆重表彰了200个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第二届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

  在受到表彰的基层检察院中,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取得的突出业绩令人关注。他们从不同的侧面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检察院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展示了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的丰硕成果。今天,本报六版、七版分别刊发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的先进事迹。

  第二届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名单

  河南省偃师市检察院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检察院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检察院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

  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

  河南省偃师市检察院

  立足检察职能文明办案

  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检察院在洛阳市检察系统各项工作综合总评连续7年位居第一名,先后多次受到河南省委、省政府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表彰奖励,并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检察院。

  治检先治长 班风带院风

  “堂堂正正做人,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偃师市检察院党组一班人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和为人民执法的宗旨教育,要求班子成员努力做政治明白人、工作实干家、团结模范、廉政表率,以接受人民群众和广大干警的监督。

  该院检察长马治民将“上不愧党,下不愧民,内不愧心”当作自己的座右铭,激励自己同时教育他人,始终把“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组一班人带头严格自律,凡是一般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员率先做到。

  近年来,8名班子成员先后被授予24项荣誉称号,3人荣立个人一等功。在年度考核测评中,院领导班子的满意率和优秀率均为100%。自2000年以来,全院81名干警先后有60余人(次)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市检察院的表彰奖励。

  勤廉建档案 人人有目标

  偃师市人民检察院专门设立便民服务大厅,每天安排一名值班干警接待来访群众;开办便民之家,设立了6个法律进乡镇、进社区服务咨询站,逢集会直接到服务站为群众服务;专门开通为民服务热线;设置电子检务公开栏。在这些工作措施的背后,是偃师市检察院为强化干警执法为民理念所部署的一系列周密有序的工作。

  全院95名干警,人人都有自己的勤政、廉政档案。每年年初,检察长与主管检察长、科室负责人、干警都要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聘请9名人民监督员对每一起自侦案件的办理情况和部分刑事案件的批捕和公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聘请2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法廉政监督员,每季度发放一次征求意见卡,虚心接受监督评议,对反映出的不良执法行为和苗头及时开展认真的批评教育。上述工作制度推行以来,该院无一名干警在违法办案的“高压线"上触电。文明执法、文明办案已成为当地人民群众对检察干警的赞誉口碑。

  业务促发展 服务促稳定

  目前,该院有81名检察人员,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0%,有硕士研究生5名,主诉、主办检察官13名,11人参加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7人过关。该院实施错案追究责任制、建立案件管理中心、制定业务工作流程图、统一负责案件的进口和出口、统一办理各类法律文书,在业务管理上实现了从案件受理到审结的全程监控,真正体现了诉讼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高效。

  立足检察职能,该院投资10余万元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培训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举办纪检书记培训班和行政执法干部培训班,开展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通过以案释法,在全市16个乡镇开展了“当好清白村官”专题预防教育活动,对村委换届中产生的近千名村委干部轮流进行了法制教育;成立偃师市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会,先后向地方党委发出预防调研报告10余份;对13个混乱村进行综合治理,通过清经济、惩邪恶、抓教育、建班子、理思路,对12名因涉嫌严重经济犯罪的村干部立案查处,促进了农村平安建设;建立了经常性的联席会议和驻企联络员制度,定期为企业上法制课,提供法律咨询。

  2005年以来,偃师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从零开始,创新发展,通过强班子、提素质、抓业务、促管理、打基础、树形象,有力推动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深入发展。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

  27年无干警违法违纪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曾连续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被江苏省委、省政府荣记集体一等功一次。该院2001年跻身全国首批“人民满意的检察院”行列,2005年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200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模范荣誉称号。

  声名显赫 反贪树威

  江宁区检察院位于南京市近郊,反贪工作在当地颇具声威。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窝串案显露端倪,该院专案组一举突破南京禄口空港国际货运公司总经理等二人的攻守同盟,挖出南京禄口机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厅级干部等6名“蛀虫”,并使10余名违法违纪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60余万元。

  江宁辖区内驻有江苏省金陵监狱、江宁监狱等省内规模较大的监狱,江宁区检察院在这些监狱内都派驻了检察室。驻监检察干警下功夫查找案源、查办案件,通过找犯人谈话进行回访考察,设立举报箱等方式方法,掌握了一批极有价值的线索,并随即成立了查处监管场所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专案组。经过艰苦的努力,11名收受犯人及犯人家属贿赂的监狱警察被绳之以法,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厅向全国推广了该院的查处经验。近两年来,江宁监狱3名司法警察贪污受贿案、禄口机场公安分局3名公安民警刑讯逼供案、江宁区人民法院两名法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案,落入该院惩治司法腐败案卷中被成功结案。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国企改制、征地拆迁中发生的腐败现象,该院相继在这两个热点行业和领域立案查处贪污、受贿案18件1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万元。

  业绩更佳 贡献更大

  江宁区检察院是江苏省检察机关一个多年来连续保持先进性的基层院,其突出特点是:争创的持续性、工作的开创性、队伍的稳定性、先进的连续性。

  有这样一组数字:该院3年来办理批捕、起诉案件3378件5567人,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分子2093人,提起公诉1783件2918人,所有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均作有罪判决,无超期羁押、无无罪判决、无改变公诉定性。该院3年来依法提起抗诉、建议提起抗诉民事、行政案件23件,均被上级院采纳。该院3年来对监狱拟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150人提出异议,对方采纳率100%。

  该院目前6名班子成员中40岁以下有2人。全院推行竞争上岗后,中层骨干以30岁左右的干警为主,40余人次参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外、跨行业的学习培训,45岁以下干警本科学历达100%,7名干警取得或在读法律硕士学位。该院27年来无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旗帜更红 斗志更旺

  今天的江宁区检察院无论案件审查、绩效考核、行政管理等事务全部实现了“网上作业”、“每一方面都要成为干警的表率”,这是检察长汤在勉对自己和班子成员提出的必须做到的要求。几年来,尽管该院领导班子变动较大,但团结、和谐、实干、争先的精神有增无减。

  班子成员与干警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感情交流与沟通,是该院亲情化管理的重要环节。班子成员的办公室干警可以随便进,干警的家班子成员要经常走,院里每年都要请干警的家属以及老家在外地的年轻干警的父母来院里看看,像这样的交流多年来从未间断过,极大地增强了班子成员与干警之间的亲和力。班子成员鼓励干警对领导“评头论足”,对全院工作“高谈阔论”,不断提高干警参与全院决策、管理的积极性,干警对班子成员的“小毛病”,都能当面揭短,不留情面;班子成员对干警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难题,都能真心帮助,设法解决。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

  高质量查办职务犯罪

  

  近年来,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检察院从优化工作机制入手,着力营造外部保障有力、内部运转协调的执法办案环境,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呈现出高质量高效率的良好工作态势。

  赢得党政支持 获取最大保障

  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多年来有一条重要的成功经验,即坚持把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作为做好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政治保障。在该院的积极争取和不懈努力下,“全区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成立,该小组制订了请示汇报、信息直报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建立了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之间的密切联系,使党委和政府能够在第一时间及时了解检察院的办案情况、存在困难和物质需求。

  多年来,区委、区政府从领导、组织、奖金、人才等方面全力支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领导们一方面听取工作汇报、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表态,为检察院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撑腰鼓劲;一方面主持由区纪委、信访、法院、公安、检察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检察工作专题会议,坚定地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当原区邮电局长、电信局长、区城建开发公司总经理、区土地矿产管理局副局长、区工商分局副局长、区看守所看守员等一批重、特大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查办后,在当地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

  区委优先考虑检察院的办公困难和工作需求,自2003年以来每年特批6个事业编制用于招录大学毕业生充实办案一线,每年拨付检察办案经费递增30%,同时还对查办职务犯罪实行专项奖金支持,先后拨付140万元用于办案用房改造、技术设备更新和补充办案经费,为检察院配备了先进的监控录音录像设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物品。

  优化工作机制 质量效率并重

  建立“1+6”自侦办案机制;实行侦查、公诉案件承办人双向选择制度;实行侦、捕、诉部门之间的工作延伸和案件跟踪制度,上述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临淄区人民检察院连年屡创佳绩打下良好的基础。

  “1+6”自侦办案机制———以自侦部门为中心,以控申、侦监、公诉、法警、技术、后勤等6个部门为辅,通过整合检察资源,让人力资源、技术资源、信息资源得到科学有效的配置,形成既分工合作又监督制约和办案体系。

  侦查、公诉案件承办人双向选择制度———自侦案件主办人对侦结的案件,有权根据公诉部门办案人员的品质、业务专长、公诉水平等方面选择主诉检察官;主诉检察官也可以根据自侦案件主办人的侦查水平、办案质量、工作配合等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公诉。该院就此制度的工作程序、适用范围以及回避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以确保制度的落实。

  侦、捕、诉部门之间的工作延伸和案件跟踪制度———侦监、公诉部门将工作向前延伸,适时介入侦查活动,引导侦查取证,提高侦查质量;侦查部门跟踪案件的批捕、公诉直至审判,按照批捕、公诉的要求及时补充完善证据,同时对批捕、公诉和审判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影响案件质量的因素进行监督。临淄区人民检察院连续3年实现大案率、当年结案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100%,无一起违法违纪办案和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依据绩效考评 奖励争先竞优

  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年终评优秀、评先进,乃至提拔任用干部,依靠的是对科室和干警全年的双重考核结果:一是将办案工作目标量化分解到科室和干警,制定考核细则,年终按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奖惩;一是考核大要案比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案件当年判决率、实刑判决率等工作质量指标;一是考核办案的社会效果和公正执法的情况。绩效考评起到了良好的激励导向作用,该院呈现出办案力度不断加大、办案数量稳定增长、办案质量明显提高的良好发展态势。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

  所有案件网上流转审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是首届全国模范检察院之一,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再于2006年荣膺“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荣誉称号。

  探索创新 科学管理

  南山区检察官的鲜明特性和强悍作风可归纳为战胜自我、勇于担当、敢于挑战。创新决策管理机制,构建业务、队伍、保障三位一体决策管理体系。创新检务管理体制,编制20万字的《检察人员职位说明书》,内容覆盖全院90个岗位,全面建立检察岗位职责的工作质量标准。创新责任管理机制,编制《责任蓝皮书》,建立全院自上而下的责任管理体系,将检察人员相对应的每项工作分为报审、承办、负责和全权四个级别,并对履职失责的情形相应按间接责任、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全部责任做了详细规定。建立责任管理体系和责任倒查机制,工作中一旦出现失误,便可以启动责任倒查制,直接追溯到是哪一个岗位的哪一部分工作职责出现了失误,再根据责任体系的划分,从上到下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创新绩效管理机制,推行链式管理和KPI绩效考核体系,层层签订绩效考核责任书以推行链式管理,强调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业绩论英雄,使各项检察工作更有可比性。

  创新业务建设,为提速案件审理,构建司法快速通道和推出“无缝衔接”提审方式;为与审计等相关部门建立衔接机制,自主开发信息情报库、侦查指挥系统实用技术平台;为提升侦查效能,创建“1+5”侦查工作模式,以便于对线索进行集体评估和跟踪管理;投资1800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将全部案件都置于网上流转,由案管中心对案件进行流程管理和质量监控。

  发展需创新 创新需人才

  南山区检察院率先在全国成立反渎职侵权局,创造性地设立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办案组,以严厉打击各种知识产权犯罪。南山区检察院推行“大教育、大学习、大培训”战略,先后选派40多名检察官赴美国、英国,以及国内的北大、清华等国内外知名大学进行分类培训,与北京大学法学院联姻,确定南山区检察院为北大法学院深圳教学实践基地、北大法学院深圳校区为南山检察院检察官培训基地,双方通过合作调研、互派导师、挂职指导、专家咨询等方式,创建了“南检———北大学习论坛”,组织“南检辩论队”与北大法学院进行法庭辩论对抗赛,拓展了在职培训的新路。

  如今,南山区检察院人才建设获得了大丰收:全院硕士、博士占15%;45岁以下干警计算机一级考试通过率100%,最近两年该院的司法考试通过率分别达到38%和47%,培养出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等大批优秀人才。

  时代新要求 发展永不止

  21世纪是信息化的社会,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给检察工作的发展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创新为南山区检察院的检察工作赢得了发展的新机遇。在港口露天码头,伴随着起重机的轰鸣声,南山区检察官的现场取证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打开设计配发的侦查包,一名检察官架起微型录像机,打开手提电脑,开始同步录音录像和制作电子笔录;另一名检察官则在一旁用小巧的便携式复印机扫描相关票据。很快,笔录从便携式打印机中流畅地打印出来,证人确认签字,一次高科技含量的取证工作就这样顺利完成了。

  在南山区检察院新建成的办公大楼里,这幢投资1.9亿、建筑面积近3万平方米的检察办公大楼被建设部评为科技示范工程。漫步其间,这里信息化建设的魅力随处可见:所有办公都在网上进行,所有案件都在网上流转审批,由检察技术人员自主开发的网上工作日志系统、检察人员电子档案系统、赃款赃物动态管理系统、侦查信息情报库、侦查指挥系统给检察工作带来了质的飞跃。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杜萌采写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检察院

  深挖串案窝案威名远扬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先后于2005年、200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检察院”和“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2006年10月,该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

  惩治腐败 威名远扬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素以办大案要案、挖串案窝案而威名远扬。2005年,该院通过对一个线索深入挖掘,令9名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直至起诉至法院,这9名被告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其中检察官与某公安分局副局长谭某的博弈斗法,可称为查办该案的“点睛”之笔。当该院反贪局获取了某运动学校在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问题的线索后,经过一番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该校校长张某、书记冷某涉嫌贪污犯罪的事实显现出清晰轮廓。办案人员随后发现了该校上级主管部门和某公安分局副局长谭某等人有涉嫌犯罪的情形。谭某反侦查能力极强。为在法定时限内收集到谭某的有罪证据,办案人迅速调整侦查思路,进行了大规模的外围调查取证,核查了上千个通话记录,使怀疑得到印证,为侦破案件打开了突破口。

  在不断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从初查、立案、捕诉、审判四个环节进行质量全过程控制,建立了职务犯罪案件质量一体化管理新模式,确保了所办案件的质量。2005年以来,该院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5件36人,所办案件除4件尚未侦查终结外,法院对其余案件已全部作出了有罪判决。

  忠于职守 履行职责

  2005年以来,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追捕犯罪嫌疑人20人,追诉46人,抗诉5人,立案监督30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请抗诉30件。

  值得一提的是,该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连续8年名列全省本系统前茅,仅2005年一年就促使一审法院改判案件18件,维护了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该院民行部门曾成功抗诉了全国首例购买商品房获双倍赔偿案件,引起了全国民法学专家和媒体的关注。

  一个未经注册的“真心缘”婚介公司,以介绍富婆、领养小孩只需交中介费和保证金为幌子,在全国各地广为散发虚假广告,在短短3个多月的时间里诈骗总额超过200万元,受骗群众达20多人。该院于2006年10月主动出击,立案监督这起团伙诈骗案,将涉案的14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受害群众的切身利益。

  自我监督 敢于纠错

  2004年5月,被害人刘某遭受王某等4人的重伤害,法院对这起伤害案件中的3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并作出了17万元的人身赔偿决定。被害人出于对未追究第四嫌疑人梁某的刑事和赔偿责任不满,多次到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上访。

  检察长对这件上访案件高度重视,指定专人重新审查了卷宗,并两次召开检委会专门研究此案,最终明确了梁某的责任,梁某在检察机关的压力下主动向被害人做出了赔偿,这起因内部没有严格执法导致的上访案件最终得以息诉。

  沙河口区检察院始终把信访案件的处理作为联系人民群众和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切入点,在已形成的“五个保障系统”(信访工作领导保障系统、内外联动的协调保障系统、阳光操作矛盾转化保障系统、超前化解预警保障系统、以情感人服务保障系统)工作模式基础上,又建立了涉检上访案检察长包案制度。目前,该院多起涉检上访案件已得到妥善处理。

  本报记者 杜萌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检察院

  宽严相济维护公平正义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今年2月荣膺“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之前,就曾荣获过“全国先进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等称号。仅有32名干警的检察院,2005年以来就有36人(次)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记功和奖励,检察长杨金高也被评为安徽省十佳检察官,被省院记个人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

  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绩,是因为该院能紧密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积极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反腐败斗争中带出了一支过硬的队伍。

  严打严重刑事犯罪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迎江区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与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对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和提起公诉职责,稳、准、狠地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2003年以来,该院批捕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达100%。

  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该院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创新构建和谐社会的诉讼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2005年以来,该院办理刑事诉前和解案件14件55人,其中有5件16人作相对不起诉,有9件39人建议法院判处缓刑;对被告人完全承认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且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大力推行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方式。共有280多起适用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案件采取了简易化审理方式,占提起公诉案件总数的一半。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全力维护社会公平

  2003年以来,该院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28件,立案76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在深入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上实现了突破,主要表现在:

  查办窝案串案取得新突破:先后查办了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受贿窝案17件,建筑工程行贿受贿窝案25件,广告行业受贿窝案6件,医疗系统受贿窝案4件,邮电通信行业受贿窝案4件,水利系统受贿窝案11件,有力地震慑了一批不法分子。

  办案质量取得新突破:坚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和程序关。所办案件移送起诉率为100%,起诉率达92%,有罪判决率达100%。

  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取得新突破:该院加大追赃力度,尽力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3年以来共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800余万元。

  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该院建立完善与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工作联系机制,进一步拓宽了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强化了诉讼监督的刚性和监督的实效。2003年以来,共受理立案监督线索76件76人,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54件54人,公安机关直接立案52件52人,其中有51件51人已被批捕,被提起公诉43件已作有罪判决。审查不服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案件45件,立案27件,提请抗诉25件,所有抗诉案件均被改判,改判率达100%。

  迎江区检察院全面推行绩效考核机制,全院干警重新定岗、定编、定责,并形成制度,使绩效与评先评优、提拔任用和职工福利挂钩,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严格兑现奖惩,以执法办案质量和工作实绩论功过,解决了“干好干差一个样”的问题。这一机制的建立,调动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使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提升。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

  用创新精神提升办案质量

  2006年2月,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时隔一年获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称号。创新是这个检察院最明显的特点。

  创新的组织 促进人的精神创新

  2003年以来,在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过程中,汉阳区检察院在全院上下提倡不断战胜自我、超越自我的创新精神。

  在这种精神支撑下,汉阳区检察院公诉科在办案人员减少一半的情况下,从2003年至2006年底,4年来7名干警共办理各类案件2009件3115人,人均办案数居全市各基层院第一,并确保了起诉案件准确率达到100%。

  汉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鑫认为:“一个组织的创新和人的精神的创新,是最根本的创新。我们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和通过汉阳检察文化建设,就是组织的创新,进而要‘促进人的发展,开发人的潜能,实现人的价值’,就是要使学习型检察院和汉阳检察文化建设成为知识提升与工作能力、创新能力提升的媒介”。为此,该院不断组织干警挖掘和丰富学习型检察院的内涵。

  创新的机制 促进办案质量创新

  近几年来,该院创新管理机制,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以规范促公正,把确保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2004年初,该院引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确定了“人民群众满意度逐年递增,错案持续为‘零’,符合任职条件的检察人员达100%、综合服务及办公和办案设备有效使用率100%、人民群众对该院工作人员的有效投诉率不高于3%,以‘零投诉’为目标、确保投诉查处率达100%”的基本质量目标。

  2003年,该院制定《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活动监督试行办法》。同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向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推广,被誉为“汉阳模式”。2006年初,该院又进一步深化改革,并草拟了《刑事立案与侦查活动监督调查办法》,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通过,同年10月在全省正式试行。

  这套机制使该院错立、错捕、错诉案件及超期羁押等指标均实现了“零记录”。不让事情在我手中延误,不让工作在我手中断线,不让案件在我手中积压,不让差错在我手中发生的“四不意识”成为该院干警的共识。2006年11月,汉阳检察院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

  创新的手段促进 管理工作创新

  “您正在审查起诉的××案还剩3天期限,请注意结案时限……”轻点鼠标,进入汉阳区检察院自主研发的“检察机关规范化管理系统”(即网上办公办案综合事务管理系统),可以清晰地看到这样的提示。如今,该院所有的案件都在网上办理,实现了从人脑把关到电脑监控的转变。

  2007年1月18日,省院的一位领导到汉阳调研时,随机点击了检察业务管理模块中的董永和贪污案,网上当即显示了该案的流转过程:从2005年3月15日,该院控申科受理了董永和涉嫌贪污犯罪的举报线索,到案件侦办、起诉、判刑,所有的办案过程均记录在案。

  这套系统可以对整个办案过程实现全程监督和过程控制,在每个环节结案时,案件若出现“变化”,下一个环节会将其作为质量监督重点;每个环节都要接受下个环节的评定,并以《质量问题报告单》的形式提出改进意见;出现“一般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就会拒绝接收案件。当办案期限剩下15天时,系统就会自动亮黄灯“预警”。如果办案超期,系统会亮红灯“罚下”。

  这种控、侦、捕、诉一体化流程的设计,使干警们足不出户便可参加网络会议;通过绩效考评板块,可以使考核评价经常化、科学化。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

  刑事和解轻微伤害案件

  自从2001年,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院”荣誉称号以来,该院连年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省先进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检察院”、“全国十佳检察院”等称号,并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一次。这个建院不到二十年的检察院能取得这样的成就,靠的是强化队伍建设,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勇于探索和实践。

  效率质量并重 批捕案件准确率百分之百

  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认真履行检察职能,首先是惩治和预防并举,同时加强侦查资源整合工作,形成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一体化”工作格局。二是效率和质量并重。该院抓住案件流程管理、检务督察、案件质量评估三个环节,通过不断改进批捕、起诉工作,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和督办机制,积极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等制度,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三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804件2640人,依法提起公诉1858件2696人。侦监部门年人均办案105件154人,平均办案期限为4.8天,公诉部门年人均办案75件113人,平均审结期限为12.85天。批捕案件审结率和准确率达到100%,公诉案件的有罪判决率达到100%。三是监督与实效并重。抓住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三个关键,推进了诉讼监督工作,增强诉讼监督实效。

  贯彻轻缓刑事政策 轻微伤害案件和解解决

  湖里区检察院从创建和谐社会出发,认真贯彻对轻微犯罪适用轻缓刑事政策的精神,积极探索用刑事和解形式解决轻微伤害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并立即制定了《适用轻缓刑事政策特别审查逮捕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由一般琐事、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具备初犯、偶犯、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未满十八周岁等条件,可用刑事和解方式处理,作出不捕决定。

  2005年10月,湖里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公安移送逮捕的伤害案件。经审查,9月26日晚,吴某与蔡某因故发生争吵,双方厮打中,蔡某的右手指被破碎的啤酒瓶割伤,经鉴定为轻伤。第二天,吴某被刑事拘留。考虑到此案系“轻伤害案”,属于允许“自诉”的刑事案件范畴,吴某又是初犯,主观恶意小,犯罪情节轻微,且事后认罪、悔罪态度诚恳,湖里区检察院决定适用轻缓刑事政策,以刑事和解形式处理该案。最后,双方签下了《调解备忘录》,吴某向蔡某一次性支付3万元赔偿金,蔡某则自愿放弃追究吴某的刑事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湖里区检察院也作出了不予逮捕的决定。这起案件成为湖里区检察院经办的适用轻缓刑事政策的首起案件。

  2006年3月,湖里区检察院控申科又接到一起因轻伤害要求和解的来访,来访人温某某的儿子温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公安拘留,双方当事人希望能达成和解。接访后,经了解得知,犯罪嫌疑人温某是因听闻妹妹被打,一时气愤动手打人,造成他人轻伤,情节轻微。对此,控申科干警贯彻落实轻缓刑事政策,及时取得相关部门的配合,促成了和解,温某也给予受害方经济赔偿,该案最终依法不予批捕。

  适用轻缓刑事政策解决由一般琐事、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后,湖里区检察院已对6起案件通过刑事和解的方式结案,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

  建立科学质量管理体系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早在1995年就获得了“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2003年新一届院党组确立了“把继承优良传统作为发展基石,让特色创新为长安精神注入新的活力”的发展思路。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规范操作流程

  长期困扰检察机关的超期办案、执法不公、违法违纪、监督乏力等问题,为什么不能从根本上得以解决?院党组认为主要原因在于:一是重结果轻过程,缺少对业务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有效机制,各业务部门自成一体,独立运作,造成办案的随意性大;二是重说教轻管理,不注重从管理入手,建立有效控制和防范问题发生的机制;三是重制度轻机制,错把规章制度理解为管理机制,依靠静态的制度管人,往往是领导抓时好一阵,领导松时变空文,难以得到长期、有效的落实。针对这些问题,2004年,院党组把目光投向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决定引入质量管理体系。

  在建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工作中,该院从转变观念入手,树立科学的质量意识。着重从加强教育,强力灌输;从严要求,率先垂范;启发思考,寻求答案这三个方面入手,加快检察干警思想的转变和统一。

  检察机关参与诉讼全程性、多样性的特点决定了必须建立合理的规范化操作流程。2005年,该院根据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制定完善受理控告举报、初查、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抗诉、办理申诉案件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办案流程管理机制,并对重要办案环节制定具体的办案标准。如自侦部门将办案分解为受案、初查、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安全防范等几个办案环节,每个环节都把干警“干什么”、“怎么干”规定得清清楚楚。

  完善检委会议事规则 实施监督管理

  长安区检察院在建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办案监督过程中,主要改进了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对重大问题和重大案件的领导和监督作用,从加强检委会建设入手,完善了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对案件处理结果的上报时间、上报材料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使检察委员会工作更加规范有效。第二,实施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办案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要重视对主诉(办)检察官所办案件的监督。第三,加强业务部门之间的办案制约和监督。通过部门之间的跟踪监督以及事后对前一检察环节中存在问题或作出的错误决定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实现检察机关内部相关部门对案件顺向监督和逆向监督。

  进一步完善监督部门对检察业务部门的监督机制。2006年初,该院重新整合内部监督资源,推出了以纪检组长为督察长、以检务督察室为办事机构、以案件监督检查员、内审员、纪检委员、内务管理组为监督网络的检务督察工作新机制,通过重点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监督检查,增强检察人员的规范办案意识,确保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截至目前,该院已对75起案件进行了监督评议,共向检察长和全院各部门发出案件督察通报3份,纠正共性问题5项。

  长安区检察院负责人认为,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对于高检院提出的建立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检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强调三大原则,即“顾客至上,全员参与,过程与系统的持续改进”。这些质量管理思想,对于检察人员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在办案全过程当中加强管理和监督,都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

  深挖严查商业贿赂案件

  以侦办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原市长王慎义巨额受贿案名声大振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检察院”、“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今年又被评为“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

  深挖窝案串案 严查商业贿赂大要案

  东城区检察院在2006年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中,深入图书发行、购销和医药、医疗器械购销领域,严查案件线索,深挖窝案、串案,办理了一系列大要案。

  据统计,去年1至10月,该院办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4件,3月至4月,查办图书出版发行领域案件7件7人,10月份以来又成功侦破医药、医疗器械购销领域案件6件6人,并深挖出大量犯罪线索,按照管辖分别移送其他院处理。

  今年以来,区法院共受理商业贿赂案件5件,涉案罪犯7人,现已审结4件,判处罪犯6人,其中有5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

  东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对商业贿赂案件产生的原因和治理的办法有明确的认识。

  他们认为,现在贿赂犯罪与渎职犯罪交织,危害严重,这一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目前,危改拆迁、金融信贷、企业资产评估重组、重大建设工程、能源开发等领域,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不惜用重金等方式拉拢腐蚀掌权者,而一些管理者手中掌握的权力比较集中,权力运作缺乏透明度,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得不到有效的制约,极易产生权钱交易等渎职犯罪与贿赂犯罪交织的职务犯罪行为,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开展警示教育 整章建制堵塞漏洞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城管理部原干部梁山手中就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力。不法分子就是看中了他手中的权力,并通过行贿方式骗取公积金贷款,梁山受贿后的渎职行为导致国家公积金损失近千万元。

  针对目前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处于高发期的现状,东城区检察院举办了治理商业贿赂警示教育展,加强对有关从业人员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其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筑牢职业道德和法制防线。

  对于如何治理商业贿赂?检察官们认为,警示教育只是一个方面,重在预防,只有加强对商业犯罪特点、规律及其防治对策的研究,铲除商业贿赂存在的土壤和条件,才能从根本上抑制商业贿赂的滋生蔓延。

  通过对发案领域的分析,检察官们发现,商业贿赂犯罪主要在权力集中部门和垄断经营行业多发,而且窝案、串案现象突出。垄断行业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容易成为以不正当竞争方式获取利益的经营者的追逐对象。此外,商业贿赂常常以“正当”商业回扣为借口,且不走单位正式账目,因此具有一定程度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东城区检察院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时,积极开展商业贿赂犯罪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帮助有关单位整章建制,堵塞漏洞,健全防范机制;以举办专题法制讲座等形式,运用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党员干部对商业贿赂犯罪危害性的认识,努力营造共同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

  近3年来,东城区检察院共办结批捕案件2200余件,公诉案件2300余件,无一例错案;反贪部门严厉打击各种职务犯罪活动,3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78件84人,其中,涉案金额在百万元以上案件12件、500万元以上案件2件;查办局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18人,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100余万元。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为本报记者张亦嵘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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