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瓶装硫酸 重庆一小学生当白酒喝下被烧伤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13:38 中国新闻网

  马先生将装有硫酸的酒瓶放在了学校门卫室。不料,被一小学生误认为是白酒,拧开瓶盖就喝,结果被硫酸烧伤。日前,该案经过二审,重庆市一中院对其作出了终审判决,伤者和硫酸主人均要承担赔偿责任。

  2005年5月20日,马先生路过女儿上学的小学,决定去找老师,替女儿交生活费。马进校门时,发现学校门卫室里无值班人员,便将装有硫酸的酒瓶放入菜篮里,然后放在了学校门卫室旁就去找老师交费。马走后,正在该校读三年级的小华(化名)与同学张某、谢某等人来到门卫室旁玩耍,发现菜篮里的酒瓶。小华当时以为酒瓶里装的是白酒,拧开瓶盖就喝,结果小华立马口吐白沫,被老师送到医院。

  经医生检查,小华口腔被硫酸烧伤。小华在住院治疗10天后,伤口基本愈合出院,但味觉变得迟钝。小华医疗费花去近4000元。事后,保险公司向小华支付了2000元的医疗保险金,马先生还赔偿了小华800元。小华父母认为赔偿偏低,遂将校方和马先生告上永川法院,要求赔偿各种损失近一万元。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马未妥善保管危险物品,应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小华随便拿人东西喝,自己也有过错。另外,学校门卫脱岗,造成伤害事故,学校对此负有管理方面的责任,应承担补充赔偿之责。不过小华受伤获得了医疗保险金后,仍有权向侵权人请求赔偿。最终法院判令马先生赔偿3223元,余下的损失由小华自行承担。 (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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