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观察:重启单位建房分配并非遏制房价的良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15:13 中国新闻网

  

楼市观察:重启单位建房分配并非遏制房价的良策

  从3月1日起,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不过对于单位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卖给职工的低价房,免征个税。国税总局和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对于一些企事业单位将自建住房以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销售给职工是否征收个税,做了明确规定。中新社发 谢正军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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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经济适用房在一些地方成为权贵阶层分享的盛宴,为公众广为诟病之际,单位自建经适房分配给职工作为“垄断福利”,却出现了扩大化和合法化的趋势。

  当北京市新开盘项目均价已突破1万元/平方米时,位于五环以内的新房售价仅4800元/平方米。这充满诱惑力的房价,系北京铁路局为单位职工自建的经济适用房小区。按单位政策,只要职工将现有住房上交,即可重新获得分房的资格。这岂止令人产生回到福利分房时代的错觉,值得警惕的是,在北京普遍存在的单位“分房”正蜕变为国企新的“垄断福利”。(2月28日《第一财经日报》)

  经适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而修建的普通住房。由国家划拨土地,并减免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因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得享此优惠待遇者当具有相应资格。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之规定,须有当地城镇户口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中套面积应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北铁所谓的经适房显然有违相关的政策规定。其一,经适房享受者不合格。国家铁路部门由于垄断地位一直属于强势企业,员工的工资福利远远高出城市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其住房条件同样超出一般居民家庭,更与住房困难户拉开了一段距离。从北铁的分房政策看,职工也并非无房,而是交旧分新。

  其二,北铁的经适房等同于“福利房”,而这种垄断福利恰恰是以损害国家利益为基础和前提的。媒体没有披露其经适房究竟有多大面积,按垄断企业流行的潜规则看,恐怕会远远超出现行的标准。即使以中规中矩的80平米计价,每套房子就比市价节省41.6万元之巨。也就是说,垄断国企的员工一次性就可以享有等同于其他普通员工几辈子劳动收入的一块大蛋糕。而如此天大利好,一则源于土地收益,二则来自于国家政策的减免。

  事实上,建房用地即使属于企业,仍然是国家资产,属于全民所有而非企业员工独享。企业的土地不是用于生产经营的发展,而用于职工的福利分配,显系违反相关法规的自肥行为。而把国家政策优惠部分用于垄断高福利企业员工的分配,相应就会导致应该享有者权利的丧失,同样有害于社会公平。从交旧分新操作层面看,旧房的处置又会成为企业一笔不菲的经营外收入,或重新进入员工的福利分配或作为账外账装进了企业的小金库。更由于“如何分配,是单位内部的事情”,缺乏公开透明的操作和相应的监督制约,其分配过程容易朝着官本位的方向运行,从而滋生权力腐败行为。

  值得警惕的是,北京铁路局自建经适房不仅建设面积大,而且历史久。这一现象甚至在北京普遍存在。近日广州市长亦明确表态,在广州只要单位有土地,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单位可以自行建房分给员工。可见,单位自建经适房有政府导向合法化的倾向,应该值得警觉。虽然有专家认为此举对楼市的心理冲击不可小觑,虚高的商品房价格有望应声下降。但笔者以为,在相关法规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的当下,经适房早就成为利益集团和权贵阶层觊觎的蛋糕,乱象丛生,腐败高发。再盲目重新启动已阔别多年的单位建房,显然弊大于利。纵然有利于遏制高企不下的房价,但其背后滋生的垄断企业的福利腐败和由此导致的国有资产流失更是不可小觑。

  让房价回落无疑要打准高房价的“七寸”。我以为,当前与其重启单位建房分配,勿宁通过健全法规,放低门槛,强力推动个人自建房。事实是,无论深圳首例个人合作建房房价可以便宜到令人不敢相信的每平方米1623元,还是温州市个人合作建房的成功经验,都足以证明,这是一条值得尝试的好路子。(刘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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