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彭磷基建议改革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2日08:55 金羊网-新快报

  资金使用物管可先斩后奏

  新快报讯(特派记者陈志龙 曹晶晶 余亚莲 陈琦钿)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每笔专项维修资金的支取须2/3以上业主签名同意,这个规定严重束缚了维修资金的正常使用,容易使小区物业维修搁浅”。昨天,祈福集团董事长、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拟交提案,呼吁改革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彭磷基指出,现行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规定,没有2/3以上业主书面签名同意,银行不予支取。可是,随着物业楼龄的增加,需要修缮的项目与日俱增,维修时间往往很急,“要求全体业主对每一笔维修资金的支出都进行投票通过难度很大。物管公司挨家挨户进行说明、解释也很困难,签名同意书拿不到,就只有不修。这样,物业维修资金成了笔死钱,损坏物业无法得到维修,最终损害的还是业主的利益”。

  彭磷基在拟交的提案中建议,业主只须对维修资金总体使用方案行使决定权,对使用方案的每一项具体项目不必再一一投票同意;对每个具体项目的使用由事前同意程序改为事后审查程序。“对那些情况紧急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项目,应赋予物管公司‘先斩后奏’的权利,而业主也有权定期对各项支出进行事后审查,防止出现滥用挪用等侵犯业主权益的情况”。

  此外,彭委员建议,要通过专业的财务

审计中介机构对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审计,审计机构对全体业主负责。若出现账目不清、虚报假账的情况,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紫/编制)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