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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称银行收年费属乱收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2日16:00 海峡网-厦门晚报
据信息时报报道“商业银行收取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没有法律依据,属于乱收费。” 民建广东省副主委、省地震局副局长刘昌谋准备在全国两会上提交提案,建议由国务院审查《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并宣布其与商业银行法第50条相抵触而无效。同时建议有关政府部门(银监会、人民银行、发改委)尽快制定出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新的项目和收费标准只对政府公布之日起设立的账户有效,对此之前设立的账户无追溯力。而各商业银行违法收费款项应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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