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杂费 665万学生受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2日21:06 红网

  红网长沙3月2日讯(记者 喻向阳 实习生 张唐凌)“从2007年春季起,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将全面实行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免除学生杂费。”今日上午,湖南省物价局联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对外宣布,“学校因取消向学生收取学杂费而减少的收入全部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实行补贴,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义务教育收费分两种情况制定

  湖南省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后,义务教育收费区分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学校和暂未实行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两种情况来制定。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学校:从2007年春季起全面免除学生杂费,免除杂费后不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一费制”标准有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两项构成,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一费制”标准基本就是作业本费一项。与未实行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相比,取消了原对农村(县城及其以下)学生收取的杂费,包括原属于杂费范围内的基本杂费、科技活动费、帮困保学费、预防体检费、学生守则及证徽费、信息技术教育费等六项。

  同时,为了防止出现“一边免收、一边乱收”的现象发生,特别是防止利用“自愿”和“服务”的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今年取消了原对农村地区学校的服务收费实行最高控制限额的办法,改为根据国家规定限定只能向自愿接受服务的学生收取两项费用,这两项费用分别是:向自愿住校学生收取寄宿费和向自愿在校就餐学生收取伙食(搭餐)费。除了“一费制”以内的课本费(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除外)、作业本费和“一费制”外向自愿接受服务学生收取的寄宿费、伙食(搭餐)费共四项费用外,禁止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未实行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以内继续按规定收取三项费用,即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一费制”外的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今年进一步明确规定只准收取五个项目,即向自愿住校学生收取的寄宿费、向自愿在校就餐学生收取伙食费、向自愿购买校服的学生收取的校服费、对跨县(市、区)就读的学生收取借读费(就近入学的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子女除外)和针对其他代收费与服务性收费制定的最高控制限额。除了“一费制”以内的三项和“一费制”以外的五项收费外,禁止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义务教育收费政策呈现六大特点

  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今年湖南省义务教育收费政策与去年比较主要有6大变化:

  1、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学校免除杂费。包括原来属于杂费范围内的基本杂费,小学每生每期103元、初中每生每期124元。经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现代技术实验学校和经批准由社会资金投资电脑教室的学校,因原信息技术教育(电脑教室学习)费为40元,免除杂费部分还要多15元。

  2、较大幅度地降低了课本价格和课本费标准。由于课本种类调整和课程逐步推进的因素,按同口径计算今年课本费标准比去年同期降低13%。

  3、将属于作业本性质的基础训练(含低年级同步教学实践训练)、寒暑假作业和中考指导丛书纳入作业本范围,同时大幅度降低作业本价格,取消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学校的教辅材料收费,降低非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学校教辅材料等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限额控制标准。

  调整进入的作业本平均降价幅度达到了35%,其中最高的达到了70%;城市未实行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学校教辅材料等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最高控制限额,由去年的每生每期小学一、二年级40元、三至六年级50元、初中80元,分别降低为20、30、50元。

  对农村义务学校学生,加上免除杂费减少的负担,合计小学每生每期减少125元左右,初中每生每期185元左右,按全省农村665万义务教育学生每学期共减负10亿元,全年约20亿元。

  4、取消对全部由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管理的学生宿舍的寄宿费,并对非全部由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管理的学生宿舍的寄宿费实行最高限额控制。

  5、对规定项目以外的收费作出了严格的禁止性规定。

  6、规定各地可以在不突破省三家文件规定课本费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实际征订版本和课改情况核定各地实际执行的课本费标准。

  据省物价局副局长张正介绍,所有学校都要对教育收费政策进行公示,凡未按规定公示或学校实际收费与公示项目标准不符,学生家长可以拒缴,并向当地物价、财政、教育部门举报。省物价检查所举报中心、省财政厅、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的举报电话分别为0731-5531885、0731-5165280、0731-2204240,各市(州)、县的物价检查所的举报电话统一为12358。

稿源:红网 作者:喻向阳 张唐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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