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非法营运车辆应疏堵结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4日08:57 新闻晨报
□晨报特派记者 周凯

  “黑”出租、“黑”摩的、“黑”长途汽车,这样一些非法营运车辆(即俗称的“黑车”)在一些城市屡禁不绝,如何才能改变这一现状?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上海代表郑惠强建议,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

  “黑车”存在较大生存空间

  曾经当过出租行业行风评议员的郑惠强代表,对交通方面有着较深的了解。他介绍,不少城市目前公交和出租“黑车”数量众多,有的出租“黑车”数几乎是正规出租车的一半。由于“黑车”没有合法的运营收据和凭证,一旦发生纠纷或事故,较难解决争议。“老百姓其实也知道‘黑车’不如正规车安全,为什么‘黑车’还是有那么多生意呢?”郑惠强经过调研后认为有四个原因。首先就是公交配套跟不上城市扩展进程。在一些城市的新城区,地域面积广阔,但公共交通发展滞后,公交线路配套不足,出租车难以见到。随着城市居民不断向郊区大规模迁移,需求为“黑车”提供了较大的生存空间。

  同时,“

黑车”生意存在着巨大利润空间,牌照费用几乎为零,且几乎逃避了所有税费和管理费用,其成本可谓极低。此外,就业压力和执法力量单薄也是原因之一。

  完善营运市场准入机制

  郑惠强表示,要从根本上整治“黑车”,必须有法可依,还得加大执法力度。他建议,各地设立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作为主要执法部门,并设立交通管理公安,从而在交通、公安、工商、税务等多部门中建立联动机制,有助于解决执法力量单薄的问题。对逃缴税费、养路费的移交税务部门再作处理;对套牌车、“克隆车”应以构成伪造、买卖国家证件罪由司法部门予以追究;对暴力抗拒执法的车主由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在郑惠强看来,“黑车”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是市场需求的反映。因此,要杜绝“黑车”现象,必须形成城市交通营运的市场机制。首先对“黑车”集中的场所,增加公交和出租运力投放。比如,增辟区域公交线路、延长营运时间、适当降低

出租车营运价格并减少司机上缴份钱等;其次优化公交线路布局,确实落实公交优先的交通原则。“在国外的大部分城市,出租车都可个人独立经营,我国的一些城市也开始试行此类管理模式。”郑惠强建议,不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完善城市交通营运市场的市场准入机制。比如,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研究出租车经营权作为城市公共社会资源进行市场化出让、拍卖的可行性,探索打破垄断、放宽准入条件甚至准予个人独立经营的可能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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