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开始!企业学校交地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02:33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陈永君 为您报道 从3月1日起,我省正式启动省属非工业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从即日起到6月底,省属非工业企业所属中小学和公检法机构将全部移交所在市州或县区市政府管理,并纳入当地教育和公检法管理体系。今明两年为移交过渡期,所属经费由企业与省财政共同负担。

  教职工不愿划转 企业负责安置

  企业医院、中专、技校、幼儿园以及市政、消防、社区等机构的分离问题,由企业与当地政府协商确定。移交资产以2006年企业财务决算数为依据,移交人员以2006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含内退人员)为依据。2006年12月31日前在移交单位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中小学教师一并纳入移交范围。不符合规定要求或不愿划转的教职工,由企业负责安置。

  年利润过5000万 经费企业担半

  通知明确,移交地方管理的中小学、公检法机构及中小学离退休教师所需经费补助,2007年和2008年两年过渡期内,由企业与省财政共同承担,过渡期结束后全部由省财政承担。各企业所承担的比例,根据2004~2006年3年企业财务决算数据分别核定。即2004~2006年,年均利润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承担50%,年均利润总额在1000~5000万元的承担30%;年均利润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承担10%。亏损企业不承担。

  材料逾期不报 推迟1年移交

  省属非工业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将于今年上半年完成。从即日起至本月底为准备阶段,省财政厅确定企业过渡期承担比例,各企业上报有关材料。从4月1日起审核确认,对拟移交人员进行公示;进入6月份开始批复移交,办理交接手续。省政府要求,各市州及相关企业要及时上报有关材料,逾期不报的,推迟1年办理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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