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万元货物是怎样被骗走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04:07 浙江日报

  本报杭州3月5日讯(记者 余勤 通讯员 胡早玲 宋歧斌) 杭州萧山区警方近日破获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被骗的180万元货物绝大部分被追回。令人深思的是,犯罪嫌疑人用于行骗的假车牌、假行驶证、假驾驶证和假身份证等一系列假资料,自始至终未被受害者查验、识破。

  2006年12月23日,萧山某物流基地的杭州鸿盛货运部需要配送一批价值约180万元的货物到广东,由于委托方催得急,该货运部的负责人想到了多次上门联系生意的“谢某”。

  很快,“谢某”带着一名驾驶员,并开着一辆平板车赶到了货运部。由于运货车正好符合公司要求,又是辆新车,车主很诚恳,运价也便宜,于是货运部的负责人放松了警惕,连对方的身份证、行驶证和驾驶证都没有检验就贸然发货。12月26日凌晨,“谢某”拿了3000元运费后离开萧山。然而直至12月28日下午,广东方面仍迟迟不见“谢某”的踪影,他的手机无法打通,此时货运部才明白上当,赶紧报案。

  2007年1月31日,杭州萧山警方在富阳将犯罪嫌疑人王立清抓获。王立清交代,他伙同老乡王敬邦、赵某等三人先将大货车换上假牌照,再假称“谢某”,与托运部签订运输协议,并由赵某负责驾驶车辆,将骗得的货物运往安徽伺机销售。2月28日,犯罪嫌疑人王敬邦在安徽被抓获,大部分货物被追回。

  警方提醒:一些物流经营商不仅对空车配货的人员、车辆进行拍照的极少,连查验司机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真伪的也不多,留下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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