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对流浪犬“安乐死”的期待与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06:00 光明网
慕毅飞

  据悉,杭州正在开展一场迄今最严厉的养犬集中整治行动,将“坚决捕杀”流浪犬、野犬;对无证犬,如犬主拒绝办理犬证,则将执行“安乐死”(3月1日《东方早报》)。如果没有理解错的话,同样是“捕杀”,对有主之犬,执行的肯定是“安乐死”;对无主之流浪犬、野犬,则不知杭州是否也执行“安乐死”。

  我期待,能对理应捕杀之犬一律执行“安乐死”,则不论其是否有主。

  对犬类实施捕杀,是人类的一种无奈。犬固然是人类的朋友,但在城市养犬,又确实会给人类带来麻烦。有些人,既要享受养犬的权利,又不愿承担给犬办证、注射疫苗的义务与职责,为其他人的健康与安全考虑,为整个城市的清静与有序考虑,只能痛开杀戒。

  有了捕杀的理由,还得讲究捕杀的方式。通常打犬,拿的是钢叉与木棍,遇到该杀之犬,摁住犬头,一阵乱棍。捕杀的成本很低,但捕杀的场面惨不忍睹。且不说被杀之犬的主人,对狗有好感的旁人,即使是一见狗就心发怵的路人,也会心有不忍。治犬的善政,会因为打犬的劣术,而丧失民心。尤其是在因西湖之景而美冠天下的杭州,出现杀犬惨相,无论怎么说,都会大煞风景。

  有人则认为,对人讲人道,对犬讲犬道。这种依据对象来确定是否该讲人道的做法,其实就是不人道的。所谓“人道”,即指:只要是人,就该具有的仁心仁术,无论对待什么对象,都该如此。对犬执行“安乐死”,就是人道主义的表现。如果对犬都不允许不讲人道,更不用说对人了。这正是要求对犬奉行人道主义的人性意义所在,也是期待对理应捕杀之犬一律执行“安乐死”的理由所在。

  对待有主之犬,执行“安乐死”,无疑是考虑到“杀犬”会“伤人”,这是对人性的尊重。如果杀犬看主人,不是只看豢养之主,而是兼看治犬之人,那就该一视同仁,对一切该杀之犬,普施安乐死。这肯定会增加一些治犬的成本,但考虑到对人道应有的张扬和坚守,也从财力角度考虑杭州的市情,这点成本当属财有所值。

  出于这样的解读,故有如上的期待,并望能为其他城市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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