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摔伤不属工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06: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洁 实习生张婷)过年前工厂组织聚餐,伍义发饮酒过量摔倒后一直昏迷,至今已20多天,沉重的医药费用让这个家庭陷入困境。能否按工伤获得赔偿?工厂是否应该承担医药费用?这成为伍义发的妻子关心的问题。

  2月15日,大岭山浩宇鞋厂的工人们在老板李天友的组织下聚餐,工人们在酒席上吃喝得很尽兴,平时很少沾酒的伍义发也多喝了几杯。大约晚上8时半左右,伍义发的妻子王四姣回到出租房时,发现丈夫已摔倒在洗手间,血流了一地。随后,伍义发在大岭山医院接受治疗半个多月,欠下医疗费2万多元,浩宇鞋厂老板李天友为其支付了4000元。

  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东莞分站的邹育兵律师表示,目前对于工伤的界定有以下几个基本要素: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而造成的伤害,可以获得工伤赔偿。而伍义发聚餐饮酒过量摔伤并不属于工伤,很难获得赔偿。但是作为工厂方应该要承担部分道义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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