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细花代表建议:立法制裁噪音扰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14:31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王雷、李宜航、张军、夏杨、尹安学、陈晓鸿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环保局副局长黄细花提出修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议案。

  黄细花告诉记者,目前施行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只规定“不许”,没有明确对违反规定者如何制裁,其结果是规定难以实施。如对建筑施工单位作业时间的限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只在第三十条对夜间施工问题作出了规定,但对于一些特殊时段的施工作业却没有作出规定。

  还有烟花爆竹噪声污染问题,无论是从防火和安全方面,还是从防治噪声污染方面,都应该加以控制。黄细花认为,应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增设关于烟花爆竹噪声问题的条款。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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