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下五岁继女右手并剁碎 狠心继母获刑十四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14:50 中国新闻网

  引人关注的宜宾女子陈万琼因与丈夫和婆婆产生矛盾,持菜刀将5岁继女的右手从腕部砍掉,并将砍下的手掌剁碎一案,近日一审判决:陈万琼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据了解,去年9月28日下午5时左右,陈因家庭琐事同其夫郭某及郭的母亲产生矛盾,竟将5岁的继女晓芳的右手按在菜板上,持菜刀从其腕部砍下,并将其手掌剁碎。经警方鉴定,晓芳为四级伤残。宜宾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陈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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