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棚改促进社会和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07:54 辽一网-华商晨报

  评报人物:冯大中(全国人大代表、本溪市文联副主席)

  本报报道:《青草沟 夹在城市中的尴尬》、《抚顺棚改:失败探索后的成功飞跃》、《从平房到高

  楼 棚户区迎接新未来》

  记者:据了解,您一直很关注媒体关于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报道,请您对我们今年“抚顺棚户区改造”

  的系列报道作个整体评价?

  冯大中:这几期报道客观、真实地记录了一段令人们永远无法忘记的那段历史变迁。

  记者:您曾去过抚顺棚户区?

  冯大中:不止一次,抚顺的、本溪的,还有阜新的棚户区我都亲自调研过,特别是抚顺的棚户区,

  规模较大,成片成片的,那里的人们整日住在低矮的房子里,冬冷夏热,生活条件很差,给人一种压

  抑的感觉。

  记者:通过您的调研和了解,您是否认为,抚顺棚户区的改造是我省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的一个成

  功范例?

  冯大中:的确这样。无论从规模上还是速度上,还是从实际效果看,抚顺的棚改确实为我省其他城

  市的棚改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本。

  记者:抚顺棚改成功关键在哪?

  冯大中:不单是抚顺。比如本溪、阜新、铁岭等省内其他有棚户区的城市,都是一个道理,棚改要

  想成功,深入民心,首先必须是强调政府运作。抚顺棚改之所以成功,就是因为整个棚改在运作模式

  上是完全属于政府运作的,不仅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更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这就是说,棚户区

  改造是政府完全意义上的为老百姓做的好事、实事,是公益性的。

  记者:您认为棚改成功更深层次的意义是什么?

  冯大中:住房关系百姓的切身利益,棚户区居民从住平房到住进高楼,不仅仅是环境的变迁,更是

  精神上得到极大提高的体现,也是社会和谐的一种体现,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本报特派北京记

  者 姚远 经淼 杨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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