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小区被擦挂 索赔好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08:1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怕被擦挂,刘女士特意将车停到护卫眼皮底下,但第二天车身还是有了明显的擦挂痕迹,不过肇事车却不见了。刘女士找到物管,对方答应尽快解决,此后便一拖再拖。昨日,在省消委会的帮助下,物管同意三天内给出答复。

  刘女士是交大花园武侯小区的业主,去年12月底的一个晚上,她和丈夫一起把车停进了小区。由于该小区没有固定的停车场,车辆大多停靠在路边。为了防止被擦挂和被盗,夫妻俩专门选了一个位置,这个位置的旁边就撑着伞,摆着凳子,是小区护卫的一个岗亭。“这下不会出意外了吧!”夫妻俩想着,放心回了家。

  第二天早上7时许,当她前去取车时,发现车的右前灯处明显被擦挂。护卫不见了,肇事车也不见了。她赶紧找到护卫,但护卫说,小区里车辆众多,加上停在路边,所以没法找到肇事车。“既然找不到肇事车,我们每个月又交了停车费,那就只有找物管了!”刘女士说,当时物管主任获知此事后,要她先去修车,修好后拿票回来解决。

  正好当时小区里又出现了丢车等事情,看到物管实在很忙,刘女士想着等到对方忙过了肯定会解决。可这一等就是一个月,当她再次上门时,对方却不愿兑现事先的承诺了。连找几次没有得到解决后,她打进了本报3·15投诉热线。

  “我们收取的费用只是车位的使用费,并不包括我们对车辆安全的保障费用。”昨日下午,该小区物管处的甘主任解释。他说,在停车凭证上也说了要业主们对车以及车内物品的安全负责。甘主任称,因为小区没有停车场,发生擦挂的事情很多。他表示目前正在积极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刘女士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既然交了停车费,物管对车的安全就有责任!”省消委会投诉部主任阙龙说,刘女士与物管方已经形成保管合同关系,如果出现擦挂等事故,物管方应该通过车辆进出记录等协助查找肇事车辆,帮助刘女士挽回损失。

  昨日下午,该物管处的甘主任表示,他将尽快了解情况,跟刘女士在三天内协商解决。

  今日9时~17时,本报维权热线将继续开通,您如果在消费中有疑惑、有困难、有投诉,可拨打86613333-1,说出您的遭遇。本次活动的工作人员将记录下您的反映,并及时反馈给省消委会。

  记者 袁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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