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强人的3种生活方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09:01 信息时报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改变世界的十三位女性》,作者吉恩·N·兰德勒姆(美)。在“事业胜过个人生活”一章中,作者写道,“有所追求的创业家、创造天才和革新领袖在处理个人生活/职业生活的关系中不外乎有三种选择。其一是抛弃所有限制性的个人关系因素,如丈夫和孩子(特蕾莎嬷嬷、玛丽亚·卡拉斯、艾恩·兰达、格洛丽亚·斯坦内姆、琳达·沃切纳),其二是以序列形式安排二者关系——先结婚生孩子,当孩子长大独立后,再转到职业生涯(玛丽·凯·阿什和丽莎·克莱伯恩);或颠倒二者时间顺序,先追求事业,直到30岁之后才考虑有孩子的家庭生活(玛格丽特·米德、奥普拉·温弗雷和麦当娜)。其三是试图二者平行,这是最困难的方法(凯瑟琳女皇、简·芳达、艾斯蒂·劳达、哥达·梅和莉莲·弗农)。”“舆论喜欢吹捧那些拥有上述所有一切的妇女美德,这些超级妇女是杰出的成功主妇、母亲和职业女性。根据我的研究,这种三重成功形象简直可以说是个神话,成为两个领域的主人是极其困难的,而不牺牲一方或双方的三者兼而有之更是绝不可能。花掉成为一个出色妻子和母亲的必不可少的时间,同时又管理处置一项事业即便不是不可能,也是相当困难的。”很精辟的论述,相比之下其它文字也显得无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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