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专区-教育:班主任津贴标准应重新制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09:20 金羊网-新快报

  据新华社电二十多年了,很多东西都涨了,就是中小学班主任的津贴没有涨。1998年班主任津贴一般定为:“中学每班学生人数在35人以下发10元,36人至50人发12元,51人以上发14元,小学每班学生人数在35人以下发8元,36人至50人发10元,51人以上发12元。”超课时酬金一般定为每超一课时中学为2元,小学1.5元。

  全国人大代表刘学军建议:重新制定班主任津贴和超课时酬金标准,以便能充分体现“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和“多劳多得”的原则,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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