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只拍不买影响销售 面对“拍书族”书店无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04:25 红网

  红网3月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张莹)买书贵、抄书累,某装饰公司设计师付远已经习惯了用带摄像头的手机“拍书”,再下载到家中的电脑里当学习资料。拿着数码相机、手机甚至扫描笔等高科技装备的“拍书族”在长沙的各个书店悄然兴起。“拍书族”多少给书店的管理、销售带来麻烦,书店方感到无奈。而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值班律师认为,只要不用作商业用途,读者在书店拍摄图书并不违法。

  昨日,记者在湖南图书城转悠了三个小时,发现了5名“拍书”者。所拍书籍集中在装修设计、服装美容、食谱等以图片为主的书,以及法律、医学方面的专业工具书等。

  湖南图书城的一位负责人说,如果读者只拍不买,书城的销售肯定受影响。此外,拍书的行为可能会对书籍造成一定的损坏,加快图书变旧。

  “只要不用作商业用途,读者在书店拍摄图书并不违法。”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值班律师表示,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支付报酬。但如复制上述内容或通过网络传播上述内容等,则侵犯了著作人的权利。

  律师还说,书店可以在显眼处提醒顾客不要携带数码产品入内,若有违反者,书店有权制止。

稿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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