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用氧专项检查:发现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请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07:4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卢水平 通讯员罗志)武汉市目前正在进行全市医用氧专项检查,要求医疗机构采购医用氧时,应向生产厂家索取并查验《药品GMP证书》。若发现有工业氧冒充医用氧现象,可立即举报(电话:85711111)。

  据介绍,自2007年1月1日起,所有医用氧生产企业必须在符合GMP的条件下生产,未在规定期限内达到GMP要求并取得《药品GMP证书》的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生产;医用液态氧必须经药监部门批准注册后,方可生产销售,医用氧生产企业钢瓶委托检验,应进行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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