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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用法律手段建立公众参与环保机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15:4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三月八日电 (记者 赵胜玉)全国政协委员关牧村提案建议,用法律手段建立公众参与环保机制。 作为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理事的关牧村,在其歌唱事业中,一直热心关注中国的环保事业。她在提案中说,尽管中国保护事业二00六年取得很大成绩,但中国的环境形势不容乐观。 据悉,民众环境投诉增加了三成。环境资源问题已经对建设“和谐社会”构成了严重挑战,成为影响经济、制约社会、涉及政治的大问题。她认为,这一现实凸显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她认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发展程度,直接体现着国家环境意识、生态文明的发展程度以及社会的和谐程度。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需要有良好的社会、经济、组织、渠道等条件,而这些条件只靠在环境保护专门法规中加入有关条款是不够的,需要在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中统筹规划,以宪法为主导,各项法规之间互为依托、互为补充,真正建立公众参与民主决策,参与国家管理的有效机制,激励和引导公众正确参与,赋予并明确公民和民间团体合法参与环境保护的地位。 为建立和完善我国公众参与环保法律机制,关牧村委员建议: 一、依据中国宪法在各项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环境权。 二、运用法律手段鼓励环境保护的公众公益活动。用法律的方式明确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与义务,包括明确公民可以什么方式、渠道参与环境保护;明确参与的方向和界限;在参与过程中的行为规范等等。 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设立国家“环保公益日”。 三、建立完善的环境诉讼的法律机制。 据此,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对各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修改、完善过程中能够把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安排。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理事濮存昕、冯小宁、于魁智、陈建功、王馥荔、杨澜等也在关牧村的提案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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