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群众呼声 北京建委副处长以上到信访室挂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02:54 中国新闻网

  《信访条例》实施一年多来,各地各部门在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取得明显成效,整个信访工作形势向好的方面发展,信访总量持续攀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呈现出“三个下降一个好转”,即:信访总量下降、集体上访下降、初信初访下降、信访秩序好转的良好态势。中新社资料图 任卫红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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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3月9日电《新京报》报道,北京市建委昨日消息,为妥善解决好建设系统和房屋管理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锻炼培养干部,北京市建委将于3月12日施行《副处长以上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制度》。届时,市建委机关副处长以上干部到信访室挂职3个月,接待群众。同时还对处长轮流接待、局级领导干部包案下访、约访等做出规定。

  该项制度规定,每周一、二、三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安排1名副处长到信访室挂职,接待来访群众。如遇与自己岗位职责相关的群众来访,直接接访处理;如遇有不属自己职责范围的信访请求,则旁听信访工作人员接待处置。

  挂职时间一般为三个月。同时每周四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各处处长到信访室轮岗,通过接待来访,倾听群众呼声,全面了解建委工作中涉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据悉,该项制度要求,挂职、轮岗的干部应严格遵守接待时间,不得擅离职守。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将针对部分重点疑难案件,变接访为下访,实现包案件、包查办、包落实。(蒋彦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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