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按代表意见做修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15:56 新民网

   新民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新民网?独家报道】3月9日13时,新民网与正在北京参加人代会的李葵南代表连线。

  9日上午,上海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小组审议会,李葵南代表在会上发言提出,企业所得税法应该给予中小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以税收优惠,扶持青年人创业,扶持高新技术产业。

  李葵南代表向新民网介绍,两会前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财政部等部门领导曾经专程到上海听取上海代表团人大代表对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和物权法草案的修改意见,李葵南代表提交了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意见。

  “从现在拿到的草案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了我们当时提出的修改意见”,李葵南代表说,目前的企业所得税草案在第四章第二十八条里,加入了“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条款。

  李葵南代表还向新民网表示,虽然修改意见被接受,但她也有一些担心,主要是企业所得税法颁布以后,可能会出现相关部门会利用手中的审批权力谋求寻租的情况。因此必须让审批过程置于阳光之下,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严防审批权力寻租。(新民网 王洋)

  新民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