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元菜却收1000多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14:46 海峡网-厦门晚报

  吴女士:除夕那天,我与朋友到鼓浪屿游玩,中午在岛上晃岩餐厅用餐。这家餐厅无明码标价,也没有报菜单,服务员只是根据客人报的菜式报价,结果花了1080元吃了一餐。我心里觉得不对,提出要一张发票,没有发票收据也行,但是店家只说没有票据就不理睬我了。

  除夕晚上,我在市区一家酒楼吃年夜饭,点了同样菜式的一桌菜,只花了500多元,我断定中午饭贵得太多了。

  回复:鼓浪屿工商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发现店内确无明码标价,也没有设置报菜单,更没有按规定使用点菜五联单,店家对吴女士投诉的情况没有否认,也拿不出工商人员要求出示的菜金1080元的依据。面对工商人员讯问,店家只好承认确实多算了500元左右,表示马上对没有明码标价、没有报菜单、没有五联单等进行整改,并对吴女士道歉,退回多收的500元。吴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餐厅、酒家消费,如果遇到店家没有明码标价、没有报菜单、不给发票等情况,消费者应不要进行消费,向有关部门举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通讯员陈铭训伊小锐值班记者曾海林)

  主办:厦门市工商局厦门市质监局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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