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民质疑二代身份证换发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1日02:41 燕赵都市报

  本报张家口电(记者张岩)交了钱不给票据,等近4个月才能领到新证,3月7日下午,张家口市宣化区市民刘志强向记者反映他在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遇到的问题。刘志强向记者诉苦:由于没有新身份证,他的生活平添了许多不便。

  据刘志强介绍,他是去年12月18日到宣化区建国街派出所登记换发二代身份证的,当时照相之后交了20元办证费却不给发票,工作人员说派出所没有票,让直接拿回执单领证就行了,领证时间是2007年4月份。据刘志强回忆,当时和他一块儿办证的还有几个市民,派出所都没有开具任何票据。

  记者查阅了二代身份证换发工作的相关材料及规定,在2003年公示的《全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宣传提纲》中明确指出: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日。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003年12月30日公布的“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第二代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并出具由省市自治区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3月9日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宣化区建国街派出所岳所长。他向记者介绍说,张家口没有制卡中心,领证时间他们没法掌握,派出所只负责采集居民信息,然后上传分局,分局再上传至市局,市局再上传至省厅,由省里统一办证,然后经过上述部门再逐级下发。由于过程繁琐,可能会导致居民领证时间过长的情况出现,但是派出所也没有办法解决。对于票据的问题他解释说,办证用的发票都是上级统一发的,数量有限,可能是当天票据用完了,但不给开票肯定是不对的。岳所长表示将尽快对此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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