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大政协中要有农民工代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1日04:09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刘声)针对农民工民主权利保障问题,全国总工会将积极推动在各级人大、政协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农民工代表;在农民工入党、入团、评选劳模、职务晋升以及评定技术职称等方面,与城镇职工一视同仁;在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农民工代表。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徐德明今天宣布,2007年全总将重点推进十项维权机制建设,全力捍卫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集体合同对农民工的全覆盖。

  十项

维权机制建设包括:源头入会机制、双向维权机制、就业培训机制、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社会保障促进机制、群众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帮扶关爱机制、民主权利保障机制、用工诚信评价机制、法律援助机制。

  根据部署,各级工会将积极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实施

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争取到2008年年底,加入工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着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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