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卓辉委员:尽快制定狂犬病防治工作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1日17:0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李柯勇)鉴于近年来一些地区狂犬病疫情持续扩展的形势,全国政协委员王卓辉建议,尽快制定狂犬病防治工作条例。

  自1997年起,全国部分省份狂犬病发病呈逐年上升趋势。“狂犬病是一种人畜共患、人一旦发病死亡率高达100%的急性传染病。”王卓辉委员说,近年来公众养犬大量增多,城市的宠物犬、农村的看家犬数量明显增加,而且犬只管理不到位,犬免疫接种率不高。公众对狂犬病危害认识不足,有不少被犬咬伤的患者未采取正确的伤口处理及疫苗接种措施。

  他认为,对于狂犬病,各方面的管理措施没有及时跟上,综合防治工作力度不足。一些地方的卫生、农业、公安及药品监管部门没有发挥协调作用,一些狂犬病流行较为严重的地区,狂犬病的预防与控制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王卓辉委员说,目前我国狂犬病防治工作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但狂犬病的发生、传播又因各地情况不同而呈现不同的流行态势,经济状况差异又增加了预防接种的难度。因此,对控制和消灭狂犬病必须有专项法规作保障。

  他建议,在切实加强狂犬病综合管理和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国范围狂犬病常规性监测系统的同时,尽快制定狂犬病防治工作条例。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