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项目得先过“环保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06:21 东亚经贸新闻

  东亚讯(记者 毕成功) 重大项目、敏感项目和在敏感区域内建设的项目都要进行审核,才能开工。昨日记者从长春市环保局获悉,近日该局成立了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对建设项目进行严格把关。

  为有效落实《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环境审批制度,加强对重大、敏感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民主、科学决策和监督管理,近日长春市环保局成立了“长春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

  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负责对重大项目、敏感项目和在敏感区域内建设的项目进行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界定重大项目、敏感项目和在敏感区域内建设的项目,提请领导小组,召集所涉及的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审核。行政审批领导小组的成立是政府慎重行使行政审批权,严格环境保护关口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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