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存包丢了2600元皮服 店方称只愿赔6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08:45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 (记者王震)近日,杜小姐在航空路附近一家超市购物,进卖场前将两个包存到总服务台人工存包处,一个黑包里有刚在武广买的一件2600元皮服。当购完物取包时,那个黑包不见了,但超市只愿赔600元。

  3月7日,记者采访了该超市客服部经理,她承认有杜小姐丢失黑包一事,但是超市服务台前有醒目的“存包须知”,超市出于对顾客的慰问,最多只能赔偿600元。

  昨天,记者在该超市看见了那个“存包须知”(见图),上面写着“为了保护您的权益,贵重物品或其他价值超过100元的物品,不要存放在此,所有遗失物品最高赔偿金额为100元。”

  杜小姐对超市的说法不能接受,因此手上一直保留着当时存包的号牌,她存放的另一个包也没取回。

  记者昨获悉,硚口区消协已受理了杜小姐的投诉,一位王姓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双方同意调解,另外公安机关正在侦破此案。权威解答:

  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存包须知”只是商家单方提示,不能作为免责条款,这种提示只是保护商家,而不是保护消费者。根据《消法》第二章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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