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高考学业水平测试下月进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09:43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戚若予通讯员沈骄远

  【金陵晚报报道】 记者昨天从江苏省教育厅获悉:2007年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定于4月8日全天和4月9日上午举行,每科测试时间为75分钟(具体时间见附表) 。学业水平测试由省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计分。报名对象为:普通高中二年级在校学生;其他准备参加高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高中二年级在校学生;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7门科目实行等级记分

  200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为必修科目测试,设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7门科目,其中普通类专业必修科目为5门,由考生在历史、物理2门中选择一门和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中选择另一门作为选修科目,另外的5门为必修科目。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如不兼报普通类专业,可选择7门为必修科目。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实行等级计分,分为4个等级,用A、B、C、D表示。技术科目测试等级为合格、不合格。必修科目测试各科满分为100分,其中90分~10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其以下为D级。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只通知等级,不通知原始分。

  必修科目成绩3年有效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3年内有效。即2007年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可用至2010年高考。

  2008届及以后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我省学业水平测试,第一次报名参加4门必修科目和2门选修科目考试,6门科目成绩均达A级且技术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享受在划线前对语数外3门考试总成绩加10分的政策。其余对象均不享受。

  考生可以参加两次考试

  高二学生在2007年参加必修科目测试后,可在2008年再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该生相同科目的两次测试成绩的最终成绩,将取其中的最好成绩。但此类考生不能享受加10分的高考奖励政策。社会考生对同一必修科目,亦可报名参加两次考试,并取其最好成绩。社会考生不享受加10分的高考奖励政策。

  体育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专业时,须按普通类考生要求参加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在参加体育类艺术类院校或专业录取时,可将其两门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视为相应科目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技术科目考试必须合格

  已参加2006年10月14日-17日的“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高级)”的学生,其必修部分成绩加选修部分成绩之和达到120分的,将作为考生信息技术科目的合格成绩,在2008年高考报名时一并采集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在上述考试中未取得合格成绩的2008届应届生,必须参加2007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高级)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参加2008年的普通高考。

  社会考生成绩需经转换

  凡取得2006、2007年度的普通高中综合考试成绩的社会考生,先将文科和理科综合考分分别换算成满分为100分,再按学业水平测试方案有关规定进行等级转换,转换后的理科综合将分别对应必修测试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学科的A、B、C、D四个等级,文科综合对应政治、历史、地理的A、B、C、D等级。户籍在江苏省但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高中会考部门出具的2006、2007年度省级会考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等级转换原则上按上述办法进行。

  持有2006、2007年高中综合考试成绩单的考生,其成绩仍在3年有效期内,这批学生的成绩可以转换成等级成绩,也可以参加2007年必修科目测试,并取其最好成绩。经转换后等级为D级的考生,准予他们参加2008年高考。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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