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苍山火灾原因查明 六顽童免予追究法律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11:0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昆明三月十二日电(保旭)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官员今日透露,发生于三月八日该州的森林大火起火原因现已查明,火灾是由六名小学生在山上玩火引发。因该六名小学生未达到法定年龄,故不予追究法律责任。

  据了解,三月八日学校放假,大理市龙泉村小学的六名学生到地处苍山风景区的江峰寺后山游玩,其中一名何姓学生用一次性打火机点火取乐引起了火灾。由于当时正刮着五级大风,周围灌木丛及枯草甚多,火势很快蔓延,酿成了此次森林大火。

  该官员称,根据中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此次失火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由于是六名不满十四岁的小学生所为,他们都未达到法定年龄,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所以这起未成年人失火案就算结案。

  大理白族自治州副州长、苍山火场前线指挥部副总指挥李雄称,虽然对失火的小学生不予追究法律责任,但对监护人要依照法律法规追究民事责任;对该失火区的护林人员、当地相关负责人和学校负责人也要依照法律追究相应责任。

  三月八日发生在大理苍山的森林大火,过火面积为三千五百余亩,当地先后共组织了一万余人参与扑救,至三月九日晚,明火全部扑灭,无人员伤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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