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一糠醛厂违规被查 环保总局批当地环保部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17:0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12日电 据国家环保总局消息,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赤峰市长进糠醛厂污染问题。近期,国家环保总局接到群众举报赤峰市长进糠醛厂违法排污,对此,环保总局专门派出检查组,前往赤峰市喀喇沁旗乃林镇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赤峰市长进糠醛厂存在违法排污、未批先建、弄虚作假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国家环保总局已建议赤峰市环保局责令其停产。

  检查组发现,赤峰长进糠醛厂项目于2005年通过招商引资落户喀喇沁旗,同年9月通过喀喇沁旗发改局的立项审批并开工建设,所有的生产设备包括污染治理设施基本安装完毕后,才于2006年6月补做了环评,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该项目也没有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由于企业生产会产生恶臭气体,环评报告书要求卫生防护距离达到400米以上,但实际只有300米左右,企业厂区外下风向刺激性气味明显,对住户以及田间劳动会产生影响;厂区地面也未按要求进行水泥硬化。

  检查发现,企业虽然采用加碱喷淋等措施,但由于烟囱高度只有38米,不足环评要求的40米,废气无组织排放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污水处理方案没有结合当地条件提出有效的温度控制等要求,企业污水处理所需菌群仍未完全培养成功。通过排污管道排入老哈河的废水呈淡黄绿色,有刺激性气味,河床底部呈棕褐色,排污痕迹明显。经现场采样监测,无论是经过处理后的废水,外排冷却水,还是厂区内总排口和入老哈河排污口,COD均不同程度超标。同时,有约200吨废渣露天堆放,存在一定的污染隐患。另外,该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很低,跑冒滴漏现象严重。且生产记录和环保设施运行等记录弄虚作假,应付检查。如企业在试生产期间生产不稳定,每天生产糠醛少则几百公斤,多则4-5吨,但环保设施运行记录中加碱量几乎都是一致的;污水泵每天的运行时间2-5小时,输入量与实际污水产生量存在很大差别。企业老板承认,企业记录的数据都不准确。

  有关负责人指出,赤峰市环保局也存在把关不严、监查不力的问题。虽然意识到卫生防护距离不够会造成环境影响,还是为企业补办了环评;企业开始试生产后,赤峰市环保部门虽然6次赴现场检查指导,但都没能有效控制企业的超标排污行为。赤峰市环科所在补做环评报告过程中调研不够彻底,一些重要问题一笔带过。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国家还没有糠醛工业的卫生防护距离和恶臭气体排放标准,也没有相应的产业政策,导致地方在发展糠醛企业时处于盲目状态,各级环保部门在环境监管过程中无法统一和规范。下一步,应尽快出台相关标准、法规,引导糠醛产业健康发展。各级环保部门也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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