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选管会将确保特首选举公平、公开、诚实进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03:3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香港三月十三日电第三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人选将由选举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于三月二十五日在香港选举产生,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彭键基法官今天表示,选管会将尽全力作出妥善的投票安排,并有信心会确保整个选举过程都是在公平、公开、诚实的情况下进行的。

  彭键基在会见新闻界时说:“委员会会按照有关法例,作出妥善严谨的投票安排,确保投票人士可安心以不记名及保密的方式投票。”

  他指出,《行政长官选举条例》(香港法例第五六九章)规定投票以不记名方式进行。《选举程序(行政长官选举)规例》(香港法例第五四一J章)亦规定选票上不得印上任何号码,而投票站人员亦不得记录任何投票人士获发给哪张选票,所以无需担心有人能够从选票识别出个别投票人士的身分。

  在投票安排方面,彭键基说,投票人士获发选票后,可随即独自进入投票间填划选票,然后将选票向内对摺,再投入票箱。这可进一步确保其他人不会看到投票人士在选票上填划的选择。

  他说,投票结束后,票箱会被密封,然后在警员、候选人或其代理人的监察下运往点票站,再交由选举主任开启。在宣布选举结果后,所有选票会被包裹和密封,并根据有关法例销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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