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庆后代表 抓紧制定法官法和检察官法配套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08:00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3月13日讯 记者陈丽平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代表今天向大会提出建议,要抓紧制定法官法和检察官法配套办法。

  据了解,1995年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并于当年7月1日起施行。2001年6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这两部法律分别进行了修改。

  宗庆后代表认为,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分别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规定法官制度和检察官制度的专门立法,对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官、检察官制度,提高法官和检察官队伍素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12年来,法官法和检察官法所要求的部分配套办法至今还未出台。第一,法官法、检察官法分别规定,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专门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的任免办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规定。但全国人大常委会目前还没有制定这方面的规定。第二,法官法、检察官法分别对法官、检察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享受国家规定的审判津贴、检察津贴、地区津贴、其他津贴以及保险和福利待遇,退休制度,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待遇等,要求由国家另行规定。但至今这些方面的规定都没有出台,更没有落实相应待遇。第三,法官法规定:“对人民法院执行员,参照本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人民法院司法行政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检察官法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行政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上述人员如何参照或依照,至今没有一个规范准则。

  宗庆后代表认为,法官法、检察官法颁布实施已经12年,但相应的配套办法未予跟进,这不仅影响广大法官、检察官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因此他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应明确责任主体,将法条中的“国家规定”、“国家另行规定”明确到相关机关,组织专门班子,抓紧制定并实施这些配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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