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敬华代表:修改刑法严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08:00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3月13日讯 记者张庆水 王芳 “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现象目前仍不容忽视,要从源头上遏制此类犯罪的发生,应该在量刑等方面加大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力度。”袁敬华代表为此提出,修改刑法严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袁敬华代表建议将刑法规定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修改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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