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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T手机广告涉嫌欺骗消费者 制作方承认用假专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15:57 新民网
新民网友提供的电视剧《食神》截图1
电视剧《食神》截图2 左为另一演员吴佩慈
电视剧《食神》截图3
CECT手机广告截屏1
CECT手机广告截屏2 新民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新民网·独家稿件】3·15临近,有热心网友向新民网报料称,中国侨兴环球(Nasdaq: XING)旗下子公司中电通信(CECT)一款C1000手机的电视广告涉嫌欺骗消费者。今天(3月14日)下午1点23分左右,新民网致电该电视广告拍摄方上海七星电视购物有限公司,该公司承认用代言人假冒专家,但坚称广告中涉及手机功能部分属实。北京中电通信(CECT)向新民网表示,广告发布前未经严格审核,低辐射、超常待机时间确系该手机特点,但截止发稿前,新民网未收到CECT提供的相关资料。 热心网友表示,广告中被称为“全球手机科研专家”的老外其实是一位演员,其本人曾参与过电视剧《食神》的拍摄,并专程将自己制作的截图发给了新民网(见图)。同时,该网友还表示,广告中提到的手机相关性能不清楚,涉嫌违反广告法。广告中的消费者称“没有辐射,现在打再长时间头也不痛了”,前面提到的“专家”则表示“节能模式是一般手机的3倍,坚持电量是一般手机的4倍,加起来是一般手机的12倍”。以上这些手机性能的介绍,都含糊不清,未附上相关数据的支持。 我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的表示不清楚”。第十条规定,“不明白广告中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不真实、准确,未表明出处”。 该电视广告拍摄方上海七星电视购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魏文军在接受新民网采访时承认,公司拍摄的该广告中确实存在用代言人假冒专家的情况,其主要原因是现在请专家出场的费用太高,反正“谁说都一样”,为节约成本才用了这个方法。但公司现在意识到这个错误,并将在本周内将此广告中的专家部分删除,删除后的广告将继续在各大电视台循环播放。同时,魏先生仍然坚持,广告中涉及手机功能的部分,并无虚假成分。 随后,新民网连线北京中电通信(CECT),该公司市场总监吴先生表示,因与上海七星电视购物有限公司签署了该款手机的经销协议,所以公司没有对广告中的内容进行过审核。工商局是否对该广告进行过播放前的审批,中电通信完全不知道。据吴先生介绍,C1000手机的特点为低辐射、超常待机时间,这些手机功能是经过国家信息产业部认证的,并愿意提供相关文件数据。但直到新民网发稿前,未收到任何中电通信方面提供的数据文件。 为了解电视广告播放前的审批过程,新民网特地走访了上海市广告协会的专家刘荫良,他表示,从未接到该广告的审批方案。关于网友指出该广告中涉嫌违法的部分,刘荫良表示,如果该手机广告中确实提到了这些手机功能,应要出示相关国家质监部门的认证文件,否则就属于违法。(新民网王弘) 新民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