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吁设纪念日:铭记国耻国难 珍惜和平环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21:1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四日电 (记者 德永健)在今年的两会上,中华民族曾遭受的苦难和屈辱历史被代表委员们几番提及,如何纪念“国难”“国耻”成为关注话题。

  全国政协委员李汉秋认为,在中国国力飞速提升的今天,提醒年轻一代铭记民族苦难与国耻已变得愈发重要,特别是没有亲身经历苦难的年轻人要把民族受苦受难的历史记住,以此珍惜来之不易的胜利与现在的和平环境。

  如何纪念“国难”“国耻”?来自辽宁的医卫界政协委员冯世良提议,将每年的九月十八日定为“国难日”。

  在他看来,一九三一年九月十八日是日本侵华战争的起始点,也是中国人民遭受十四年苦难的起始点。自此日开始,中国国土开始沦丧,中国人民开始遭受日本侵华者的摧残与折磨,直到一九四五年光复。

  他的这一建议,也与来自山东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姜健和来自安徽省的全国人大代表朱维芳不谋而合,两人都建议将九月十八日设为“国耻日”。

  姜健还提议,每逢九月十八日,全国都应降半旗致哀,全体国民在固定时间肃立默哀一分钟,并拉响三分钟防空警报。

  早在二00五年的全国两会期间,来自江苏的全国政协委员赵龙曾提议,将每年十二月十三日定为“国家公祭日”,逢此日在南京大屠杀受难同胞遗址处举行公祭活动,以此让国人铭记曾经遭受的战争灾难,悼念在日军侵华战争中死难的同胞。

  今年,李汉秋委员建议说,“除了九月十八日和十二月十三日外,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那一天——一八六0年十月十八日,也可被当成‘国难日’。”

  他还建议,应从上面这些“国难、国耻”之日中选出一到两个,由原来的地方性纪念“升格”为全国统一纪念,以此铭记中国曾经的“苦难与耻辱”。

  朱维芳代表表示,设定“国耻日”的目的,是让全国人民牢记耻辱史,唤起国人的爱国主义热情,从而更好地为国家建设服务,随时抵抗一切外来侵略。

  姜健代表则称,一个优秀的民族,必定是一个牢记历史的民族,只有不忘国耻才能奋发图强、保卫和平。

  李汉秋委员说,“设立一个纪念日来纪念民族‘苦难与耻辱’,并不是仅仅为了把某一天记住,而是要以这一天为代表,把我们民族曾经受到的欺辱和压迫铭记,同时也提醒那些掩盖战争罪行的人正视历史。”

  李汉秋认为,“国难、国耻纪念日”这种“突出一天”的方式,还应同日常化、生活化的纪念方式结合起来,例如把雕像、雕塑墙这种‘物化’的纪念物放在城市要道,让在此经过的民众看到雕塑时就可回想起当时的历史,从而把纪念方式日常化,而不仅仅局限于在某一天‘集中纪念’”。

  “公园里也可辟出一块纪念地,不必非要是一个大型的纪念场所,这样便于举行各种小型纪念方式,让历史教育更加日常化,使得纪念‘苦难’与民众的心贴得更近。”李汉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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