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司法工作构建和谐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03:46 光明网-光明日报

  司法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推动力量。3月14日,全国人大代表围绕如何进一步推进司法制度建设,解决司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和讨论。

  去年工作亮点多

  江苏省人大副主任柏苏宁代表认为,去年法院围绕“公平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检察院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开展工作。两院的工作更加关注民生,方便群众,如调低诉讼费,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司法工作重视群众的态度、感情、需求、呼声,推进解决了与群众关系最大的问题。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代表认为,报告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坦诚公开,今年工作部署明确有力。他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司法工作更加自觉地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加大了对违反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社会治安犯罪、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同时,司法部门开展法治教育,深化执法规范建设,加强了队伍建设。

  重点问题受关注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副总经理左群声代表肯定了一年来“两高”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建议今后在“两高”报告中增加对案件深层共性原因的分析。他说,两院工作属事后工作,报告对目前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做了深刻分析,但还缺少对犯罪案件原因的深层分析。因为预防、减少犯罪可能比打击犯罪更重要,对案件的共性原因作深层次分析,可以为制定政策提供建设性意见。

  苏州市政协副主席、苏州大学附属第一

医院副院长钱海鑫代表提醒司法部门注意医院举证与看病贵之间的内在联系,呼吁尽快解决这个问题。他说,国家为了保护百姓的利益,规定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由医院举证证明自己在诊疗过程中有无过错,如无法证明医院就要承担民事责任,赔偿高额的费用。因此,医院对只要与患者的症状沾边的检查都会做,结果老百姓看病非常贵。这种“举证倒置”的法律规定,导致为了少数人的医疗纠纷,由大家来埋单,不符合中国国情,应该考虑修改。

  加强制度建设

  国家森代表建议考虑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他说,人民监督员制度体现了司法民主的理念和对司法机关的制约监督,有利于增进法院工作透明度,促进公平执法,化解社会矛盾。他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明确人民监督员的权利、义务,明确人民监督员权利的范围,监督的程序。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应松年代表建议从制度上采取措施,不随意动用司法资源,避免司法资源过多被占,破坏法院作为解决纠纷最后门槛的功能。他建议加快建立民事、行政案件方面的公诉制度,对有些环境污染案件,在没有原告站出来起诉的情况下,由检察院代表民众提起诉讼。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尹忠显代表建议加强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设。他说,目前,法官工作压力大、工作负荷重、职业风险高,而收入偏低,激励不足。尤其是新的《诉讼费交纳办法》降低了诉讼费标准,人少案多、经费紧张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他建议将基层法院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使法院的经费最终由国家财政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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