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院只有9法官怎不嫌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09:46 大洋网-广州日报

  

美最高院只有9法官怎不嫌少?
广东省高院院长吕伯涛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文/本报记者唐迎春、黄楚慧、赵琳琳、柳建云、徐锋、秦晖、谢绮珊 摄影/记者杨勤

  “广东的案件占全国1/10,法院编制只有全国的1/20。去年全国法官人均办结42件案件,广东人均办结72件,珠三角有的城市高达170多件。包括法官、书记员、法警和后勤人员在内,广东全省法院只有1.7万人。按全国平均每人办案数来算,你自己算缺多少人吧。”列席全国人大十届五次会议的广东省高院院长吕伯涛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大部分东部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最高院院长肖扬的报告引起广东团代表的热烈反响。多位代表在小组讨论发言中提到,广东经济总量占全国的八分之一,案件数量比例差不多也是这个数,但是,法官人数缺口很大,办案时间、办案质量都难以保证。

  广东法官工作量已到极限

  记者:刚才有多位代表提到,广东、广州的法官缺口大,请您具体谈谈。

  吕伯涛:广东的经济总量占全国的八分之一,广东的法官占全国的20%,广东的案件集中在珠三角,广州市一年的接案率超过11个省市,广州市的法官才2000多人,可以说,珠江三角洲地区法官的工作量已经到了极限。

  我有几个担心。一个是对办案的质量担心,二是对法官的身体担心,老是加班,压力到了一定的程度要累垮的,可不及时办案又不行。我非常担心珠江三角洲法官的难处,有人说,他们挣钱很多,可他们的压力很大呀。我希望回去把上一年的工作量计算一下,受理了多少案件,办结了多少,不同级别的法院,都要算算。越往上一级法院,他们的工作压力越大。

  定法官编制要考虑流动人口

  记者:人手不足有没有影响办案时间?

  吕伯涛:审张子强,就审了10个月,国投破产案,审了四年。法官人数要和工作量挂钩。过去的编制以户籍人口为基数,现在要考虑流动人口,以东莞为例,那么多流动人口,他们又都是青壮年,处于活跃期,真的要考虑这些因素。

  盼中央解决广东政法编制

  记者:公安干警有累倒在岗位上的,法官有没有?

  吕伯涛:有。深圳、东莞都有。

  记者:法官奇缺,地方为什么不解决呢?

  吕伯涛:原来公安、法院人手紧张,地方政府可以给他们增加地方编制。现在政法编制由中央统管,公务员统一登记,这个问题广东自己决定不了。这个问题很急迫,很实在。肖扬院长在报告中注意到东部和大中城市案多人少,将有助于广东解决这个问题。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只有9名法官,法官人数比我国少得多,为什么没有人手不足的问题?

  美国只有5%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95%的案件在庭外就和解了。

  代表献策1

  设惩罚机制 拒绝庭前和解或受罚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昨日告诉记者,美国法官的人数比我们少得多,但由于有惩罚性机制,没理的当事人如果不接受和解,要承担巨额的诉讼费用,闹得沸沸扬扬的司法部告微软的案件最后也是庭外和解的,“现在我们很多当事人不管有没有理,都要把官司打下去,越是没理的当事人,比如拖欠工资的,越要通过官司来拖延履行义务时间,再多的法官也应付不过来。”

  陈舒说,美国的民事案件有违约惩罚性机制,案件审理前先要和解,当甲方提出和解意见,比如愿意赔偿10万元,乙方就要考虑是否接受和解。如果不接受和解,而最后法院判决乙方只能获得10万元或者还不到10万元,那么乙方就要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还要为甲方付律师费,这两笔费用加起来可能比乙方从甲方那里得到的赔偿要大得多。

  反过来,如果乙方认为能拿到20万元,而甲方不同意,法院最后判决甲方需赔偿乙方大于或等于20万元,那么甲方就要承担巨额的费用。这样庭前和解机制使得对方要仔细分析诉讼的风险,没理的当事人不敢把官司打下去。

  陈舒表示,我国现在有各级法官20多万人,而律师只有12万多人,法官比律师还多。但在国外,律师的人数远远多于法官的人数,大量的诉讼风险的分析工作就是律师在开庭前完成的。

  代表献策2

  提高诉讼成本,“阻吓”那些为了拖延或拒绝履行义务提起上诉的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而对于困难群体,则应该加大力度减免缓诉讼费。

  提高诉讼费 “阻吓”当事人玩拖延

  “我已向国务院提交了建议,诉讼费的收费标准应该提高。”全国人大代表、深圳中院法官刘来平昨日语出惊人。将于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大幅降低了诉讼费,对此刘来平认为,对所有人都降低诉讼费的“一刀切”做法会增加进入法院的案件,可能更不利于解决打官司难问题。

  加大减免困难群体诉讼费

  刘来平代表认为,因为诉讼费而打官司难的群体是少数,在政策上照顾他们是完全应该的,但是一刀切对所有人都降低甚至取消部分诉讼费,实际上没有体现照顾困难群体的政策导向。刘来平建议,可以在不降低甚至提高诉讼费标准的前提下,加大对困难群众诉讼费的减免缓,来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心。

  刘来平说,降低或取消诉讼费用,必然会导致滥用诉讼权的上诉大量增加,例如为了拖延或拒绝履行义务,通过相关程序提起上诉,拖延诉讼时间。法院压力会进一步加大,可能导致更严重的打官司难。

  刘代表认为,目前我国现阶段国情还决定诉讼是首选的纠纷解决模式,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要发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如加强基层农村组织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劳动纠纷调解、司法调解、仲裁等。同时,应提高诉讼成本,“阻吓”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尽可能选择调解解决,充分发挥庭前调解机制,这才是发展方向。

  院长回应

  这个思路可以考虑

  记者:深圳的一位全国人大代表说,应该提高诉讼费,您怎么看?

  吕伯涛:有的人很有钱,他就是要打官司,炒作一把,我看,对他们诉讼费要加才是。

  通过增加诉讼费减少诉讼案,这个思路可以考虑,这个问题可以研究。对基层,要想办法减少诉讼费;对有些人借诉讼达到各种目的,又有经济能力的,我看,就不应该减少诉讼费了。

  代表献策3

  在国外,一个法官有5到10个助手。而我们有的法院每三个法官才有一个书记员,法官什么杂活都要干,应该增加辅助人员的编制。

  增加书记员 法官脱离杂活专审判

  “‘案多人少’不要单纯理解成缺法官,编制要增加法官,更要增加书记员、法官助理等辅助人员,把法官从杂活中解放出来,专心做审理和裁判工作。”全国人大代表、深圳中院法官刘来平表示,在国外,一个法官有5到10个助手。而我们有的法院每三个法官才有一个书记员。他打了个比喻,医院如果缺护士,医生就连护士的活也要干;现在法院的书记员和法官助理等人员奇缺,法官什么杂活都要干,应该增加辅助人员的编制,使法官从杂活中脱离出来,做他应该做的事。

  刘来平从数字上解释说,广东GDP和税收占全国的13%,广东的执行标的恰好也是占全国的13%,广东高院的案子占了全国的16%,结案占全国的21%,案多人少非常突出,建议增加法官编制。

  吕雷代表认为,司法系统工作人员按户籍人口来配编制,这个不对,要按每个地区经济活动总量来配编人力资源,才能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

  关则文代表表示,人员编制紧缺,一直是困扰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大问题,广东经济占全国八分之一,案件也是占这个比例,人手确实太紧缺,法官倒在工作岗位上,案件没人办怎么弄,最好从编制上解决问题。

  “深圳、东莞都有法官累倒在工作岗位上。珠三角地区法官的工作量已经到了极限。我有几个担心。一个是对办案的质量担心,二是对法官的身体担心,老是加班,压力到了一定的程度要累垮的,可不及时办案又不行。有人说,他们挣钱很多,可他们的压力很大呀。”

  院长答问

  重要证人出庭须慎重

  记者:很多人关心,法院办案时间长,能不能缩短?

  吕伯涛:每个当事人都希望官司早点结束。每个案子都有它特定的情况,审案时间长短,不是法官能决定的。比如,刑事案件开庭,当事人检举揭发了一堆,要核查每一检举揭发的真实性,当事人是一般立功还是特殊立功……有好多不确定的因素。民事案件也是一样,两人各执一词,都说自己的房契是真的,到底谁真谁假,要鉴定。国外一个案子审若干年非常普遍,日本投毒案审了十几年,审结了没有?没有。

  记者:重要证人要出庭,您怎么看?

  吕伯涛:证人出不出庭完全不一样,书面证言人们会怀疑它的真实性。证人出庭也会带来一些问题,比如,张三出庭了,可能就在村里待不下去了。我们要求证人出庭,也要考虑证人的安全。公、检、法共同协商稳妥的办法,既要考虑证人出庭保证公正,又要保证证人安全,要慎重一些,考虑全面一些。

  广东代表有话说

  两会应增加公安部报告

  希望每年两会增加公安部的报告,人民群众对治安形势恶化不满意,公安系统只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全国人大的监督,才不敢懈怠。公安部的报告必不可少,公检法报告缺一不可。 ——全国人大代表温俊义

  现在有法院院长、检察长接访制度,老百姓都爱找院长、检察长,希望取消这项制度,让院长、检察长接访变成正常的接访,老百姓随时可以来说话,来申诉。

  ——全国人大代表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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