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检察筑起“绿色屏障” 涉林案情12小时内通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17:44 红网

  红网益阳3月15日讯(通讯员 林志刚 刘剑 刘和平)安化是一个森林覆盖率达67.8%的林业资源大县,现有林地面积558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167万立方米。为促进林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该县检察机关与林业行政部门、森林公安机关携手,着力打造信息互动、资源共享、标本兼治的打击涉林犯罪工作机制,为林区筑起一道“绿色屏障”。最近,安化县检察院获得全省表彰。

  该县检察院通过主动与森林公安、林业部门协商,决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涉林犯罪态势分析会,规定任何一方在查处涉林犯罪时,都应当在立案后12小时内相互通报情况,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同时检察机关还加大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工作力度,通过案前适时引导、案中同步引导、案后延伸引导,确保涉林刑事案件捕得成、诉得出、判得了。2006年,该院共起诉涉林刑事犯罪案件27件37人,立案监督2件5人,并从中抽查涉林职务犯罪线索2件2人。

  2006年4月,该院接到林业部门通报,称本县长塘镇村民陈某等四人有滥伐林木的嫌疑,但公安机关没有立案。该院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等四人于2006年3月,通过拍卖以6000元的价格获得了37.5立方米的林木,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将这批林木采伐并加工销售,其行为已涉嫌滥伐林木罪。了解情况后,该院迅速依法定程序向公安机关发出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通知,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收集相关证据。案件起诉后,陈某等四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到两年不等的刑罚。

  在积极查办涉林渎职犯罪案件过程中,该院主动向森林公安机关反馈信息,力争不让一个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分子逃脱法网。2005年3月至7月期间,该县柘溪林场副场长谢某,在不对雪损林木进行伐区调查设计,也不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安排林场护林员夏某等人进入国有林场采伐雪损林木134.2立方米,获利4万多元。接到群众举报后,该院随即展开调查。认为谢某滥用职权的主观要件是为谋取利益,依法只能认定为滥伐林木罪,于是该院将谢某一案及时移送给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最终谢某因犯滥伐林木罪被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

  为减少涉林犯罪的发生,该院还针对安化山区地域广阔、人口分散的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与犯罪预防活动。先后与全县24个重点乡镇和4个林场签定了《开展综合治理共建活动协议书》,利用山区农民“墟日”赶集的习惯,在集市为村民宣讲林业检察法制常识与森林防火知识,增强村民的法制意识、生态意识和防火技能。与此同时,该院还建立了专门的预防涉林职务犯罪案件台帐,对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发放、林地征用等工作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并对群众非常关注的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生态公益林等款项的发放进行监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显著。

稿源:红网 作者:刘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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